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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安镇优才卡服务补贴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10 16:36  信息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长府〔2021〕23号),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留在长安、扎根长安、建设长安,增强对长安的归属感,促进长安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长安镇优才卡服务补贴申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31日

  二、受理对象

  有效期内的长安镇“优才卡”持卡人

  三、受理补贴事项

  (一)社会保障服务

  (二)购房优惠服务

  (三)能力提升服务

  (四)投资创业服务

  四、申请条件及资料

  (一)社会保障服务

  (注:2023年持卡人需待明年申请)

  持卡人在东莞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我镇对其进行社保缴费补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持卡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申请社保缴费补贴时仍参保的,可一次性申领补贴3000元(持卡人仅可享有一次此项补贴)。

  办理条件:

  1.持卡人申报补贴时,须在长安镇内就业或经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长安集团公司及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除外)。

  2.持卡人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参保证明原件;

  4.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优才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二)购房优惠服务

  持卡人(含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商品住房,其在长安镇新购置商品住房的,按其购置房产缴纳契税的镇级分成部分80%的比例对其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最高3万元。

  办理流程:

  1.持卡人(含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签订购房合同的,可持相关材料前往镇人社分局申请购房补贴备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长安集团公司及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人员除外)。购房补贴备案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持卡人可暂不提供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地产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表(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7)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8)参保证明原件;

  (9)优才卡购房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2.自提出购房补贴备案之日起,两年内须携带购房契税发票向镇人社分局提出正式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注:若购房补贴备案与购房补贴正式申请资料均齐全,可同时提出备案申请和正式申请。

  办理条件:

  1.持卡人提出购房补贴备案申请时,须在长安镇内就业或经商。

  2.持卡人(含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商品房,在长安镇新购置商品住房的。

  补贴标准:以持卡人(含配偶)购置房产缴纳契税的镇级分成部分的80%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为3万元。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三)能力提升服务

  持卡人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在我镇工作期间取得技师(二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硕士以上学位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能力提升扶持补助。

  办理条件:

  1.持卡人申报补贴时,须在长安镇内就业或经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长安集团公司及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除外)。

  2.持卡人在长安优才卡有效期内取得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副高以上职称证书、硕士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补贴标准:

  条件类别

  扶持标准

  扶持方式

  取得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000元/人

  一次性发放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硕士学位

  5000元/人

  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取得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取得副高级职称标准补助)

  1万元/人

  取得正高级职称

  1.5万元/人

  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持卡人可暂不提供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一年参保证明原件;

  6.优才卡能力提升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四)投资创业服务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综合协调解决持卡人在投资创业过程中的各种困难,提供政策咨询、协助项目申报、争取各类政策扶持资金等服务。

  2.根据持卡人在长安投资的企业需要,可协调银行提供融资咨询服务。

  3.持卡人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在长安合法自主创业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纳税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金10000元。

  办理条件:

  (1)持卡人申报补贴时,须在长安镇内创业。

  (2)持卡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实现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纳税的。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0000元。

  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持卡人可暂不提供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一年参保证明原件;

  (6)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7)优才卡创业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五、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预约途径: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长安镇—长安政务服务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优才卡业务/人才综合业务(注意:请勿预约优才服务)

  受理地址: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8号窗口

  联系电话:81881176-327、82112345-2018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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