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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18XJ/2024-0051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05
名称: 关于申报2024年长安镇“优才卡”服务补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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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长安镇“优才卡”服务补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长府〔2021〕23号)及《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长府〔2024〕5号),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留在长安、扎根长安、建设长安,增强对长安镇的归属感,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长安镇“优才卡”服务补贴申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26日

  二、受理对象

  持有有效长安镇“优才卡”人才

  三、受理补贴事项

  (一)社会保障服务

  (二)购房优惠服务

  (三)能力提升服务

  (四)投资创业服务

  (五)健康保障服务

  四、申请条件及资料

  (一)社会保障服务(注:2024年持卡人需待明年申请)

  持卡人在东莞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我镇对其进行社保缴费补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持卡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申请社保缴费补贴时仍参保的,可一次性申领补贴3000元。

  办理条件:

  1.持卡人申报补贴时,须在长安镇内就业或经商(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2.持卡人在长安优才卡有效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参保证明原件;

  4.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优才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二)购房优惠服务

  持卡人(含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商品住房,其在长安镇新购置商品住房的,按其购置房产缴纳契税的镇级分成部分80%的比例对其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最高3万元。

  办理条件:

  1.持卡人提出购房补贴备案申请时,须在长安镇内就业或经商。

  2.持卡人(含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商品房,在长安镇新购置商品住房的。

  办理流程:

  1.购房补贴备案

  持卡人(含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签订购房合同的,可持相关材料前往镇人社分局申请购房补贴备案(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购房补贴备案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地产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表(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7)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8)参保证明原件;

  (9)优才卡购房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2.补贴申请

  自提出购房补贴备案之日起,两年内须携带购房契税发票向镇人社分局提出正式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注:若购房补贴备案与购房补贴正式申请资料均齐全,可同时提出备案申请和正式申请。

  补贴标准:

  以持卡人(含配偶)购置房产缴纳契税的镇级分成部分的80%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为3万元。

  备案时间:全年受理

  (三)能力提升服务(注:仅适用于2022及2023年的优才卡)

  持卡人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在我镇工作期间取得技师(二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硕士以上学位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能力提升扶持补助(已享受东莞市莞能提升或创新人才能力提升的不能重复申请)。

  办理条件:

  1.持卡人申报补贴时,须在长安镇内就业或经商(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2.持卡人在长安优才卡有效期内取得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副高以上职称证书、硕士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补贴标准:

  条件类别

  扶持标准

  扶持方式

  取得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000元/人

  一次性发放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硕士学位

  5000元/人

  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取得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取得副高级职称标准补助)

  1万元/人

  取得正高级职称

  1.5万元/人

  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一年参保证明原件;

  6.能力提升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四)投资创业服务

  持卡人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在长安合法自主创业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纳税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金10000或20000元。

  办理条件:

  (1)持卡人申报补贴时,须在长安镇内创业。

  (2)持卡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长安镇“优才卡”有效期内实现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纳税的。

  补贴标准:

  2022及2023年获得优才卡的一次性补贴10000元,2024年及之后获得优才卡的一次性补贴20000元。

  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一年参保证明原件;

  (6)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7)优才卡创业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五)健康保障服务(注:仅适用于2024年及之后的优才卡)

  持卡人在优才卡有效期内到我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的,按健康体检费用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最高健康体检补助1000元。

  办理条件:

  1.持卡人申报补贴时,须在长安镇内就业或经商(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2.持卡人在长安优才卡有效期内在我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补贴标准:

  根据体检发票金额补助,每人一次性最高健康体检补助1000元。

  所需资料:

  1.长安镇“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现场核实后不收取)。

  4.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一年参保凭证

  6.持卡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7.优才卡体检补贴申请表(前台打印)。

  五、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预约途径: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长安镇—长安政务服务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优才卡业务/人才综合业务(注意:请勿预约优才服务)

  受理地址: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8号窗口

  联系电话:81881176-327或322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