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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520T/2024-0004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1-12
名称: 关于做好东城街道2023年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的提醒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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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城街道2023年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街道2023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2023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

  (二)2023年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或符合豁免管理原则并且有实际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

  二、申报登记内容

  (一)2023年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生产等情况。根据现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全省工作部署,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按照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包括造纸污泥、印染污泥、陶瓷污泥、其它污泥)、赤泥、磷石膏、其它废物(包括电子废物、含氮有机废物、含钙废物等)进行分类申报登记。

  (二)2023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生产等情况。危险废物种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申报登记,并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三)2023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三、申报登记方式

  各相关企业单位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址:https://www-app.gdeei.cn/gfjgqy-rz/login)相关业务功能,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送以及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工作。

  四、申报登记时间和工作要求

  (一)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管理要求,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分为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和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应当在202431日前通过省平台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的月度申报,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每季度首15日前完成上一的季度申报。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应当在20243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

  (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2024331日前通过省平台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工作。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的单位,应当在2024315日前通过省平台完成2023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202471日前完成2023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四)经营单位应当在2024228日前通过省平台完成2023年度经营年报报送工作。

  (联系人:徐生,联系电话:2233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