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民委同意,9月2日至4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交流片会。东莞市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东莞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95.6万人,是广东省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级市。近年来,东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创新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推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深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一、注重党的领导,不断强化统筹协调和建章立制。高位引领谋划部署。东莞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推进民族工作,出台《东莞市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融入政策文件中进行部署落实。加强统筹健全机制。建立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市城市民族工作运行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宣传、统战、政法、网信、教育、公安等28个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对接联动,加强对民族领域各项工作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内部巡察、政绩考核,融入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平安东莞”考评指标,有效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基层责任。实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络拓展行动计划,不断筛选和优化近万人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和联系交流等活动。在全市村(社区)设置民族工作专职管理人员,在少数民族50人以上的企业、学校设立民族工作联络员,着力构建自上而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市民族工作责任网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注重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氛围营造。加强学习培训和思想引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和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宣传教育向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延伸,常态化组织全市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城市民族服务管理及业务培训。连续5年开展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政策培训和少数民族普法培训,累计培训1.2万余人次。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擦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营企业进边疆”、各族青少年交流“红石榴”活动品牌,2023年重点举办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雕塑艺术展、“民族常识知多D”网络有奖竞答、“民族政策大讲堂”等活动,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教育培训、宣讲会等630余场次,累计参与人数达34.6万余人次,全方位多领域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固定宣传阵地建设。统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阵地建设与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相结合,推动建成32个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园,28个为各族群众服务的“石榴籽工作驿站”,27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三、注重对接协作,不断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推动建立双向管理对接协作。加强与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沟通协调,与新疆图木舒克市、西藏林芝市、广西崇左市、青海海东市、四川凉山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项计划”对接交流等协作协议,畅通两地服务渠道,有效实现“双向管理”,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畅通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渠道。将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劳动技能培训工程和工伤保险体系,纳入社会服务、民生保障范围,持续加强就业帮扶、劳务协作、校企合作,运用“就莞用”一体化服务平台深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支持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来莞就业创业。加强少数民族群众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依托“项目制”技能培训方式,开展面向少数各族群众的“点对点”培训对接工作。近年来,打造“莞铜夜校”精品特色培训课程、举办“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技能培训班共1450期,累计培训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近1.5万余人次。2022年,东莞“边疆少数民族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获评全国首批“三项计划”试点示范项目。
四、注重融合发展,不断强化互嵌式社会环境构建。持续优化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城市民族事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民族事务网格化管理创新工作。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村(社区)为基础单位,提供高效便捷均等化服务,加强少数民族高层次、高技术人才的“招引留用”工作。推进各族学生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共同就餐。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组织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优化各族群众办事流程,依托“石榴籽工作驿站”服务保障来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拓展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便捷渠道,按照在地化、市民化、均等化的要求帮助解决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租房租赁、法律援助等问题。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出台《关于防止和杜绝针对少数民族歧视性做法的意见》文件,进一步强化针对特定少数民族的拒住、拒租、拒招等情况排查,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领域相关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各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融得入、过得好。积极防范化解涉民族因素风险隐患。始终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致力优化服务,强化安全保障,持续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信教群众宗教情感,推动设立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满足全市穆斯林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确保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