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对清溪镇2023年第三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中央和镇级财政补贴,现对保险承保情况和保费的财政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9日止。
对保险承保情况和保费的财政补贴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来信、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
联系地址: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409室
联系电话:0796-87731060
联系人:张敏通
清溪镇2023年第三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