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鲜出炉的新年福利
(一)新年福利:出发之前先报备,交通补贴为企备——2023年春节后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
1、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向石排镇人社分局报备,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20日期间,以包专车(不含核定载 9 人及以下的小型客车)的形式到外市或外省接回员工返岗;
(2)接回的员工应当与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常参加社会保险。接回员工的参保人数不得低于核定载人数的60%。
2、补贴标准
按发生包专车费用的50%给予企业交通补贴,每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二)新年福利:企业吸纳新员工,政府奖发千元红——2023年春节后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1、补助要求
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20日期间新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异地务工劳动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保满3个月后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2、补助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二、助力招工的红头福利
(一)红头福利:人力机构批量引才,职介补贴按量送来——职业介绍补贴
1、补助要求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我市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可按每人400元给予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2、补贴标准: 以每人400元的标准补贴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红头福利:劳务协作结对帮扶,来莞就业助力脱贫——跨区域劳务输出补助
1、补贴要求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在东莞市或东莞对口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地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当地人社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2)东莞市服务机构在广东省外组织非广东省户籍劳动力来莞就业,或者帮扶地市服务机构组织帮扶地市户籍劳动力来莞就业;
(3)输出劳动力应当是首次在莞就业,与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市参保连续满3个月(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纳入补助范围)。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可按输入到东莞就业的人数,以6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机构跨区域劳务输出补助。
三、就业服务福利专线
0769-86516955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排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