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行政区划_中国东莞东坑街道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5个视窗区共计15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东莞东坑街道栏目”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东坑镇栏目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 > 质量信息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2017-12-05 08:13
  • 来源: 本站
  • 【字体:    打印
  • 分享到: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32号),涉及我镇1家食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425日,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同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到东莞宝柏新威玩具有限公司二食堂进行监督抽检,随机抽取了生产日期为2017326日的香喷喷香辣榨菜丝三袋,每袋0.5千克。所采样品送至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2017522日收到上述俊材麻油榨菜丝(检验报告编号:S17042513)报告显示 “香喷喷香辣榨菜丝中苯甲酸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一)违法事实。2017522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宝柏新威玩具有限公司二食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抽检同批次 “香喷喷香辣榨菜丝。该食堂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分局于201761日对该食堂进行立案。

经核查,该食堂于2017110日从东莞市常平咏佳蔬菜批发部采购香喷喷香辣榨菜丝”的,共计采购16.5千克, 进货价为每千克4.6元,货值共计人民币75.9元,除去抽检1.5千克,其余已全部食用完毕。该食堂能提供供应商的进货票据,供应商没有办理许可证,未经许可销售食品。该食堂经排查,没有收到消费者反映食用该批次香喷喷香辣榨菜丝”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

(二)处罚决定。该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201776日,我分局决定对该食堂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玖圆的决定,并于当天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食药监食罚﹝201730070602号)予以结案。

(三)原因排查。该食堂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对该批不合格产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食堂认为(该批次食品在进货的时候是包装完整的,且在阴凉、避光的条件下储存,符合储存条件,因此苯甲酸含量不合格应该是生产厂商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过量苯甲酸导致的。我分局于2017626日对该食堂再次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合格。

(四)其他情况。经调查,东莞宝柏新威玩具有限公司二食堂经营的“香喷喷香辣榨菜丝”是在东莞市常平咏佳蔬菜批发部购入,该店属于常平镇辖区。我分局已于2017628日发函至常平分局,请求介入调查处理。201774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平分局复函东莞市常平咏佳蔬菜批发部已结业。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

20171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_中国东莞东坑街道栏目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dk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ALT+1
视窗区 (15)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