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21〕7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东办字〔2019〕27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东环委办〔2020〕12号)的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开展202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获得优秀档次的镇街(园区)
石龙、寮步获得任务完成率优秀档次,大朗、桥头获得任务完成量优秀档次。
二、获得良好档次的镇街(园区)
松山湖、石排、道滘、樟木头、茶山、厚街、谢岗、塘厦、莞城、南城、凤岗、东坑、石碣、横沥、东城、黄江、麻涌、沙田、企石、虎门、常平、清溪、万江、大岭山、长安、中堂、高埗、洪梅、望牛墩。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之年,我市聚焦上级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求,持续加大全市治污攻坚力度,取得积极成效。希望获得优秀档次的镇街(园区)再接再厉,其它镇街(园区)要向获得优秀档次的镇街(园区)学习,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找准问题切入点,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各镇街(园区)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扛起使命,强化统筹,攻坚克难,狠抓执行,认真遵循系统、科学、精准治污的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