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莞城街道申请认定东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情况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 扶持和管理办法》(东教〔2023〕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提出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核。经审核,有如下2所幼儿园符合东莞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条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14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或电话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中心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莞城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上报至东莞市教育局。
通讯地址: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0769-22102255
附件:2023年莞城街道申请认定东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情况汇总表.docx
东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