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司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高效指导镇街开展镇(街道)属企业改革和资产监管工作,助推镇街(园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10月29日市国资委举办第十期镇(街道)属企业改革和资产监管业务培训。市国资委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各镇街(园区)属企业监管机构负责人、各镇街(园区)属集团公司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130多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马月阳律师介绍了公司法修订背景和公司法修订内容概览,解读了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重点内容,包括股东的权与责、董事会职权、董监高责任和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等。
通过此次培训,各镇街(园区)属企业监管机构及镇街(园区)属企业对新《公司法》有了全面、系统的理解,为镇街(园区)属企业的经营运作提供了法律指引,有利于镇街(园区)属企业逐步推进企业现代化治理改革,促进镇街(园区)属企业成为培育和发展镇区域经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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