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20〕316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东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全面梳理细化基层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向基层政府延伸,初步建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制度持续规范,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探索创新举措,不断推进满足群众需求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体系,为群众提供高效实用的政务公开服务;破解形式主义,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制度重构和创新,力争建立一套群众爱看、基层好办的政务公开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领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及各镇街(园区)为具体实施主体,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标准目录(详见附件2),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公开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责任单位:各领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市直单位7月底前完成,各镇街(园区)12月底前完成)
(二)使用政务公开通用地方标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镇街(园区),市府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省六项政务公开地方通用标准(详见附件3)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推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时,对标准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反馈,积极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三)发挥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单位带动作用。大朗镇作为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单位,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标准指引,加快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我省其他基层政府、我市其他镇街(园区)提供借鉴。(责任单位:大朗镇,9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基层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五)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粤办函〔2020〕42号)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与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六)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各镇街(园区)要依托政府网站,整合本级部门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建立健全网站意识形态安全和技术安全防护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七)推动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把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权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积极借助基层融媒体中心,推动政府网站功能向移动端拓展。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八)加大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业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资源,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依托市政务数据大脑,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公开数据开放平台,整合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务公开数据信息交换体系。加强“中国东莞”“数据东莞”等网站建设,及时向社会提供政务公开数据浏览、查询、下载等服务,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府数据的“知情权”和“使用权”。(牵头单位:市府办、市政数局、各领域牵头部门,9月底前完成政府数据开放资源目录编制,12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数据发布体系建设。)
(九)拓宽基层政府线下公开渠道。依托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村末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优化公开方式,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十)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建立完善留言咨询渠道,建立快速高效的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办理网民给领导各类留言,及时解疑释惑、引导预期,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十一)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解读材料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公布实施后,文件起草部门要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探索推出重点解读专题,制作政策便民解读电子宣传册,举办政策解读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十二)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推进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公安、政务服务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共同做好基层政务舆情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定期收集整理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务公开事项,形成标准化群众关切事项清单。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建立智能应答模块,将群众关切事项与政务信息双向关联融合,实现关切事项政务信息“一键应答”。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策信息库,以即时答复、短时答复、限时答复多种形式融合,为市民、企业提供便捷、准确、高效的热线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数局,持续推进)
(十三)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统一实现清单式公开。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促进中介服务行为规范化。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渠道,以贴近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抓手,收集整理企业群众“办事目的”清单。依托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围绕群众“办事目的”清单,建立“莞事管办”模块,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一站式公开,提供“办事一张图”集成式、场景式服务。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切入点,推行“一件事”办事指南标准化、简单化。依托我市(IOC)大数据平台,综合利用政务服务办事数据可视化技术,对企业、个人进行数据画像,精准把握、研判企业群众办事内容等需求,做好主题分类服务和关联性业务自动推送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镇街(园区),持续推进)
(十四)精准推送惠企政策信息。依托我市“企莞家”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完善企业服务模块,整合各部门惠企政策,并根据企业分类推出政策精准匹配服务,及时发现解决企业引进、注册、发展过程的各类问题,提高服务响应效率与惠企实效。加大政策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定向宣传和精准公开,提升政策通达实效,营造良好的产业、人才发展环境。依托“莞家政务”自助服务终端,推出企业档案查询功能,通过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简化档案信息查询环节,快速查询打印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档案信息。(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9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检查试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各有关单位及各镇街(园区)应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机制,配备必要人员、安排办公场及办公设备,加强经费保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指导。26个领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街(园区)加强走访调研,明确工作思路,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及主要方式。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各有关单位及各镇街(园区)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听取各领域工作情况汇报。
(三)鼓励探索创新。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要广泛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专家对接,主动了解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县(市、区)先进经验。
(四)做好考核评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纳入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领域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不配合工作、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影响工作进程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总结,适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6个领域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docx
2、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标准目录.doc(下载地址:http://www.gd.gov.cn/wzfj/gjbwbzzy.doc)
3、广东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gd.gov.cn/wzfj/gdszwgkdfbz.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