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旅游美食_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20个视窗区共计20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 > 政务公开 > 最新公开信息
东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2023〕第3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1-08 17:24 来源 : 麻涌镇宣传办

  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缓解麻涌TOD片区及周边地区的用电压力,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东莞市麻涌镇大步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麻涌镇大步五片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4351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以征地地形图红线圈定和坐标标定的位置为准(见征地范围红线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万元/公顷)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东莞市麻涌镇大步股份经济联合社

/

196.5

196.5

/

196.5

/

/

东莞市麻涌镇大步五片股份经济合作社

/

196.5

/

/

196.5

/

/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面积及补偿安置费用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总面积  (公顷)

耕地       (公顷)

园地       (公顷)

林地       (公顷)

草地       (公顷)

其他农用地

(公顷)

建设用地

(公顷)

未利用地

(公顷)

青苗补偿费

(万元)

地上附作物补偿费

(万元)

征地总费用(万元)

东莞市麻涌镇大步股份经济联合社

0.3066

0

0.0654

0.2009

0

0.0403

0

0

5.9918

0

92.0245

东莞市麻涌镇大步五片股份经济合作社

0.1285

0

0.0238

0

0

0.1047

0

0

0.5355

0

合计

0.4351

0

0.0892

0.2009

0

0.1450

0

0

6.5273

0

  三、 农业人员安置

  发放货币安置。

  四、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划留给被征地集体(即0.04351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601.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6.1495万元。

  五、 社保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应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户数为3270户(详见附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22)4号)要求,该征地项目按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我市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16.2万元/亩的15%筹集征地社保费,共需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158593.95元。

  六、 反映意见和申请听证期限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集意见期限为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拟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权人

  或实际使用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提出。

  七、 补偿登记:拟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

  补偿登记。

  八、 反映意见、提交听证申请和补偿登记地点:麻涌镇广麻大道1号(联系人:萧展炽 ,联系电话:88821888)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2)〔2024〕11号).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 月6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麻涌镇宣传办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TOP]     [ 打印页面 ]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