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上元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自市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上元村党总支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利契机,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从对党绝对忠诚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高度统一思想,迅速开展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求把问题解决彻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 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一是加强领导。上元村党总支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余汉辉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余玉柱担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二是压实责任,对每项整改问题都落实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一岗双责,抓实抓细,逐项逐条整改落实。三是扎实推进。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落实、马上整改、即知即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认真推进整改。自巡察整改以来,党总支对巡察整改工作层层落实、有序推进,党总支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布置和督办推进,各责任领导按责任分工,一项一项抓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对照、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堵塞漏洞。
(三)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统筹部署。一是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2023年1月11日,党总支书记余汉辉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通报市委第三巡查组反馈意见,要求“两委”干部端正态度、正视问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部署上来。二是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2023年2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两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从问题表现形式、发生根源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入手,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内在原因,开展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会上,“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遮不掩,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切实达到交流思想、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合力,推动巡察整改有效落实的目的。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1-2022年中央一号文、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会议精神。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务必抓紧抓实“三农”工作,坚持学习“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解决实践问题,积极召开例会及专题会议学习“三农”相关会议精神。三是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相关精神,今后将坚持学习关于“三农”工作相关精神。
2.针对“非经济林地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已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今后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3.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东农资办〔2021〕3号,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有关事项,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二是完善财务公开档案管理。
4.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监事会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参与列席有关会议。二是监事会活动记录簿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活动记录,及时填写并签名,监督记录簿填写规范、内容完整。三是目前监事会成员已按规定列席会议并及时填写监督活动记录簿。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及标签。房屋类固定资产卡片已制作完成,标签已委托广告公司制作。二是对已完工工程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6.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一是与欠款人协商,及时追回欠款,制定还款计划。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二是对于确定无法收回,已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予以核销处理。三是对于核实为错账的,按错账程序处理调整账务。
7.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一是回溯相关事件。二是谈话提醒经办人员。三是超过50万元的工程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责任,50万元以下工程由村组织相关人员履行监理责任。今后将加强和完善工程监督职责,按相关规定落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并履行建设工程的相关要求。
8.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和规范工程质保资料保存,确保工程质保资料齐全,规范。今后将妥善保存好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监理监管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9.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验收效率,设专人监管在建工程,严格按照《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做好工程预算、结算、验收等工作,履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0.针对“工程结算时间滞后”的问题,加强工程管理,设专人监管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做好工程预算、结算、验收等工作,履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将有关资料交会计进行结转固定资产等账务处理。
11.针对“存在坐支现金的情况”的问题,一是经与出纳员进行约谈提醒,坐支现金的情况已经不再发生。二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重新学习农村资产管理实施细则5次,提升资产管理业务水平。三是学习培训规定,今后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纳规范》的规定,避免坐收坐支情况发生。自2023年1月以来未再发生坐支现金的情况。
12.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的问题,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纳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避免库存现金超过5000元的情况发生。
13.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纳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支付给外单位在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及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14.针对“福利分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经两委干部及理事会会议决议,2023年起村集体不再为村民股东承担团体商业保险费。严格执行《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实施细则(试行)》(清府办〔2018〕77号)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股东分红管理,避免变相分红等问题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上元村党总支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镇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坚持不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积极抓紧整改。
(二)凝神聚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全村的问题,调动全村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建章立制,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基层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7360835;电子邮箱:435270904@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上元清上路91号;邮政编码:523640。
中共上元村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