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投资清溪 > 投资指南下载

来料加工企业协议续期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4-21

事项名称

来料加工企业协议续期

办理对象

来料加工企业

办理条件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可申请办理来料加工企业协议续期。

所需材料

1、来料加工续期协议审批表一式七份、来料加工续期协议书一式六份和来料加工续期协议报批表一式七份(由来料加工企业所在的商务代理录入系统并打印);

2、结汇证明(加工贸易科出具);

3、营业执照、特准营业证,社保局验证记录、消防、环保(复印件);

4、涉及重污染项目需环保部门批准文件;涉及化学危险品项目需消防及安监部门批准文件;属专项规定的,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向清溪商务局提出申请;2、清溪商务局受理;3、企业送东莞市商务局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即来即办


办事窗口

清溪商务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00号财经大厦三楼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9- 8736629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2、《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

3、《广东省鼓励开展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办法》。

表格下载

备注

1、来料加工企业协议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2、提供相关补充协议核对签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