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镇长开展审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协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
洪朝峰,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清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