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清溪镇清溪雅苑镇属共有产权住房公开配售申请人选房次序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申购人的申购资格及选房次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5日)书面向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附件:1.清溪镇清溪雅苑镇属共有产权住房公开配售-申购人名单.xls
2.清溪镇清溪雅苑镇属共有产权住房公开配售-摇号结果.pdf
备注:1.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城建国土大楼406室),联系电话:87318915。
2. 公告名单人员还需进行资格审核,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选房阶段。
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