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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东莞市清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的通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01-15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安排,我镇自2019年底组织开展了《东莞市清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该工作事项申请纳入了《清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已完成规划成果草案,并依照《关于明确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成了镇内审查流程,经我镇2025年第2次镇政府工作会议及2025年第2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推动报请镇人大决议、上报市层面审查审批等工作,待成果通过市政府审批后将按规定予于公布。现将本次规划主要内容通告如下:

  本次规划核心内容包括明确目标定位、发展规模、总体格局等,并提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城乡发展统筹、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等规划策略。

  1.发展目标及城市性质:衔接区域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发展基础,清溪镇提出东莞“两业”融合示范区和“两山”经济实践区的发展愿景,并从城市品质、区域协同和产业发展三个角度确定清溪的城市性质为:大湾区“两山”实践的最美花园小镇、深莞惠跨区域合作的创新平台集聚区、东莞东南临深片区的生产服务基地。

  2.发展规模:规划至2035年清溪镇常住人口39万人,城乡建设用地50.20平方公里,占镇域总用地35.83%,其中城镇建设用地49.0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25.6平方米。

  3.总体格局:按照生态优先、集中集约的原则,结合国家、省、市要求,确定清溪镇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构建“一屏、四廊、多节点”的生态空间格局,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892.34公顷;构建“二区一带”的农业空间格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73.90公顷;构建“山水入城,一核一副、两轴两带”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划定清溪镇城镇开发边界4796.19公顷。

  4.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衔接“市-镇-单元-街坊”空间传导体系,在市级空间规划框架下,清溪镇进行细化落实,完善镇内规划管理单元,规划二级分区以及用地用海规划,按照“优生态、拓空间、稳产业、促民生、增绿色”的策略对城镇空间布局进行整体优化。

  截至目前,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简称“三线”)已完成划定工作,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指引要求完成了规划成果数据库并提交至省审查,现关键图层已启用。

  特此通告。


  东莞市清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说明书、文本、图集.pdf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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