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三防工作,严格落实三防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镇党委、政府三防责任人,中型水库、小(1)型水库、山塘防汛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三防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凤岗应急指挥中心(凤岗应急管理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7501619。
特此通告。
附件:1.凤岗镇2025年党委、政府三防责任人
2.凤岗镇2025年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凤岗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凤岗镇2025年党委、政府三防责任人
附件2
凤岗镇2025年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中型、小(1)型水库、山塘)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