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09〕142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与应用
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
产品检测与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与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与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和培育我市新兴产业,根据科技部“十城万盏”半导体(LED)照明专项和广东省“千里十万”大功率LED路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LED产业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LED产品的示范应用力度,促进我市LED产业的迅速发展和集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半导体照明产业作为本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新兴高技术领域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战略产业,对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和推动社会进步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还可以带动相关的许多种贵重金属、气体、衬底、塑料、集成电路等配套原材料、元器件的加工,以及功能强大、适于量产的关键装备等产业的发展。而且,随着LED性能的日渐提高和应用领域的快速扩大,其引领性产业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出口增长点,作为对传统照明产品如家庭照明产品、城市照明光源、夜景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大量出口。同时,发展半导体照明产业可以发挥我市港台合作紧密优势,节约能源并减轻污染,符合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思路。
推进LED产业发展与应用示范,其意义在于建立较完备的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利用产业内联合、整合、复合的优势,建立半导体照明公共研发和服务平台,并以该平台为纽带,形成合力突破瓶颈,有利于改变东莞目前半导体照明技术资源、市场资源共享程度低,相关技术人才短缺的现象,有助于解决企业急需的资金、专业性技术服务支撑问题,为我省乃至我国半导体照明工程整体战略服务。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我市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大力推进半导体照明技术应用推广要求,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大力引进、促进集聚,加强研发、示范推广”为原则,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示范应用水平为关键,以应用示范为突破,以改善产业发展环境为手段,不断延伸和完善LED产业链,做大做强LED产业,使其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主要目标
1.在LED照明应用推广方面。要通过推广应用,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争取到2015年,把我市部分干道路灯新装或改造成为LED路灯,计划每年1万盏,累计安装LED路灯8万盏;争取在部分新建的办公楼、商业大厦、大型广场等大型公共建筑走廊,地下车库以及建筑物室内采用LED照明,有条件的可用太阳能(或太阳能风光互补)供电。在部分示范应用工程的LED照明产品中采用国产芯片试验,促进国产芯片研发和生产。
2.在LED产业技术创新方面。要在LED通用照明、LED背光源等领域实现新突破,继续保持在LED封装和应用、LED显示屏的优势基础上,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向高端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发和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掌握一批关键技术。争取到2015年,基本建成一条较为完整的LED半导体照明产业链,集聚LED照明企业200家以上,LED照明产业年产值15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攻克一批LED关键技术。
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着重解决一批制约我市LED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具体包括:
1.衬底、外延及芯片制备技术。包括氮化镓(GaN)基功率型高亮度蓝、绿光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技术、四元素半导体材料铟铝磷化镓(InGaAlP)高亮度红、黄、绿光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技术。
2.封装技术。包括适合于通用照明的新型光源模块封装形式和工艺、100流明/每瓦(lm/W)以上大功率和小功率白光LED封装技术(包括结构优化,降低热阻和改善散热,不同色温高效、高显色指数)。
3.应用产品关键技术。包括应用导向型大功率白光LED封装与应用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高光效、高显色、功率型白光LED产品的开发;环境友好、人眼舒适的通用照明产品的开发;半导体照明中高效二次光学系统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大尺寸超薄、动态平板显示新型半导体照明背光源关键技术研究;LED灯具的智能照明集成控制系统研究;智能信息显示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
4.配套及设备关键技术。包括替代进口的高效精密自动化封装设备和功率型LED固晶、分检测试量产设备关键技术,以及LED衬底、外延及芯片精密加工设备的研发。开发具有高热导系数的贴片材料、大功率专用LED封装支架及新型封装材料(如玻璃、陶瓷、金属、硅胶等)。
(二)实施一批LED重点项目。
1.“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
(1)项目背景:我市已被科技部正式确定为“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试点城市。作为“十城万盏”工程试点城市,我市计划到2011年共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灯4万盏(其中2008年已安装1万盏),预计年节电3900万千瓦时以上,年节约电费约3300万元,年节省维护费1200万元。
(2)项目内容:实施为期3年的示范工程。
2009年实施第一批推广项目:在政府投资新建的大型建筑物实施LED室内照明示范工程;在东江大堤以及松山湖园区,石龙、石排、石碣、虎门、常平、东城、横沥、清溪等镇街部分干道实施LED路灯示范项目,计划新装及改造LED路灯1万盏,投资额约5000万元。
2010年实施第二批推广项目:在市中心广场、城区文化广场,各镇街新建办公楼、镇中心广场实施LED景观照明和室内照明示范工程,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主动参加示范工程;在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市区鸿福路、环城路,以及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沿江新区、各镇街部分干道实施LED路灯示范项目,计划新装及改造LED路灯1万盏,投资额约5000万元。
2011年实施第三批推广项目:在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新建火车站、汽车站实施LED室内照明示范工程,市内各类公园、休闲广场实施LED景观照明示范工程;在市中心区辖区内部分干道、各镇街部分干道实施LED路灯照明示范项目,计划新装及改造LED路灯1万盏,投资额约5000万元。
通过“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的实施,必将更进一步促进LED产业在我市的研发与应用,从而带动LED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培育一批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研发及生产龙头企业,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链的形成和延伸。
(3)项目组织单位: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与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4)涉及经费来源:三年共需投入资金约1亿5000万元,主要由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自筹或融资方式解决,同时,积极申请科技部、省科技厅和市政府的专项补贴和配套资助。
2.广东省“千里
(1)项目背景:“千里十万”大功率LED路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是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目的是通过大规模的LED路灯示范应用,解决相关LED关键技术难题,促进全省LED产业发展。
(2)项目内容:主要是在松山湖园区,以及常平、横沥、虎门、清溪、大朗、东城等镇街进行LED路灯示范,拟安装LED路灯1万盏,对LED路灯产品的性能进行进一步测试和研究,寻求解决LED光效、散热、结构设计的最佳方案。
通过项目的实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低成本、高可靠性的LED路灯产业化制造技术,使LED路灯的整体成本降低,增加企业的利润水平。在LED照明领域带动一大批企业及周边配套,形成产业规模,推动LED照明产业及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
(3)承担单位:东莞市城市管理局、有关镇街和企业。
(4)涉及经费来源:市财政按省资助经费的1:1配套,其余由工程实施单位自筹。
3.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基地
(1)项目背景:为保障我市各项半导体照明工程的顺利实施,有必要由第三方机构对拟入选产品进行统一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供用户选购时参考,以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在符合示范工程要求的LED灯完成工程安装后,需要进一步对示范灯具进行现场数据监测,并对测试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确保政府部门对示范工程质量实时跟踪,对以后的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实施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市科技局、城管局和质监局将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我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等日常工作。
(2)项目内容:检测与评估基地的地点设在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包括实验室检测和模拟路面检测两个内容。基地将严格按照《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准入规范及检测评估方案》,对有意进入东莞市场的企业所生产制造的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进行为期5000小时的性能检测与评估。通过检测与评估,为东莞市道路照明建设提供合格的设施制造供应商,保证东莞市半导体照明设施高水平建设、高效能运行。
(3)承接单位: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4)涉及经费来源:向国家、省、市财政申请部分检测平台建设经费,向送检单位收取一定检测费用,其他费用自筹。
4.中镓氮化镓(GaN)基衬底材料产业化基地
(1)项目背景:氮化镓(GaN)基衬底材料是半导体光电子领域最为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之一,近年来国内外LED产业迅速发展,大功率、高亮度和高稳定性的LED芯片已成为实施半导体照明工程的关键,对衬底材料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种类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目前我国基本上没有衬底生产,主要依靠进口,这与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极不相称。广东作为中国LED制造业大省,对LED制造有着坚实的基础,在LED照明领域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主要以产业下游的封装、应用为主。加强对基础原材料衬底及有关先进设备制造等高技术研发,对外延、芯片产业具有重大的带动和提升作用。
(2)项目内容:研发生产氮化镓(GaN)基衬底材料,包括氮化镓(GaN)衬底、GaN/Al2O3复合衬底、PSS图形化蓝宝石衬底,同时研发LED衬底、外延芯片的精密加工设备,设立2—3条有关衬底材料的生产线,实现半导体高端优质材料及有关装备的国产化,进行产业化研究,实现批量化生产。在LED衬底材料的生长、制备方面,研究提出切实可行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途径,从源头实现高亮度、大功率LED,并大幅度提高功率型LED芯片的发光效率,降低LED的生产成本,解决LED照明的关键技术问题。
(3)承担单位:东莞市中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宽禁带半导体研究中心。
(4)涉及经费来源:该项目首期两年投资1亿元,部分经费申请国家、省和市政府科技项目资助,大部分经费由企业自筹。
5.东莞市福地电子LED芯片制备项目
(1)项目背景:在世界科技潮流和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之下,LED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通过分析未来行业发展态势发现,LED芯片低端市场如圣诞灯芯片、出口礼品芯片、玩具芯片、鞋灯芯片受到全球金融风暴的严峻考验,应紧缩生产。未来重点发展高端LED芯片及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和显著经济效益的终端显示设备与半导体照明等产业。
(2)项目内容:在芯片制备方面,主要是优化配置四元系铟铝磷化镓(AlGaInP)的红、橙、黄光芯片工艺设备扩大生产能力;完善氮化镓(GaN)基蓝、绿光芯片生产线,达到规模生产能力;建立大功率半导体照明倒装芯片生产线;建立半导体照明光源生产线。通过技术改造,合理配置资源,消除生产瓶颈,使得芯片年生产总值达到1.98亿元。在封装应用方面着重发展车载无线移动终端(MDT)生产、LED路灯生产和列车新型照明光源生产。
(3)承担单位:东莞市福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涉及经费来源:部分经费申请政府科技项目资助,大部分经费由企业自筹。
6.勤上大功率LED路灯产业化项目
(1)项目背景:发展大功率LED半导体照明产业,符合当前我国节能减排的要求,也是我市培育发展新兴高科技产业的体现。通过培养LED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使我市LED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带动我市LED产业发展。
(2)项目内容:
在产业化方面:引进关键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设备,形成3条大功率LED系列产品生产线。引进和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仪器,以保证大功率LED产品的高质量和研发新产品的要求。根据项目产能规模和生产需要建设主体建筑工程
在研发方面:建设和完善由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联合组建的东莞勤上半导体照明技术研究院。研究院以“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为主要发展方向,以基于功率型白光LED路灯的研发为切入点,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半导体照明封装与应用产业关键技术的提升进程,形成产业化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平台,以及技术和产品评测中心、半导体照明产业的人才培训基地。研究院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市政府和常平镇人民政府共资助1000万元。
(3)承担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涉及经费来源:部分申请政府科技项目资助,大部分经费由企业自筹。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组织体系
1.健全政府统筹机构。市政府已经成立了推进LED产业发展与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尽快形成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我市LED照明应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动LED产业发展。
2.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为确保我市LED照明应用试点工程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邀请国家、省LED照明产业领域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定期举行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深入指导实施单位做好试点工作,提高试点工作效果。
3.发挥行业联盟作用。为促进LED行业的发展,需要积极发挥LED行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为LED产业搭建服务平台,举办相关学术交流会、研讨会、展览会等活动,帮助LED企业出谋划策,为LED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支持。
(二)加大投入力度
在我市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东莞专项)资助、市重大科技专项、企业研发投入资助、企业工程中心等科技计划项目中,将向LED产业项目倾斜,重点支持LED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争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鼓励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ED产业关键技术和标准。
每年选择重点区域分批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并给予补贴。对各镇街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非政府单位、企业参加示范工程并采购符合我市标准的本地LED照明产品,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30%给予补贴。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大力支持我市企业组建各类研发机构、检测平台、培训中心,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如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检测平台等,按照科技东莞工程相关配套政策予以重点扶持。
加快引进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关键技术及自主名优的LED企业。在东莞投资衬底材料、外延片、芯片及相关制造装备等LED产业链薄弱或缺失环节的大项目,按照《东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和《东莞市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引进奖励办法》等政策予以重点扶持。
鼓励社会各界兴建LED产业园、孵化器和加速器,加速LED产业在我市的集聚。对经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孵化器、加速器,按照科技东莞工程相关配套政策予以重点扶持。
(三)推动莞台合作
台湾是LED产业发展比较早的地区,在LED产业链上优势突出。东莞是全国集聚台资企业最多的地区,具有良好的莞台合作基础。要依托东莞市台商企业协会,进一步促进东莞与台湾的科技合作,主动引进台湾的重点LED企业,特别是上游的外延、芯片制备企业。
同时,要利用当前部分大型台湾企业在国际金融风暴后积极开拓LED、太阳能等新领域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科技招商,争取把台湾大企业的新兴产业引到东莞。
(四)建立LED产品检测与评估体系
为提高我市LED灯改造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产品检测与评估体系。在工程实施企业选择方面,将面向全国选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高管理水平的规模企业参与。在工程产品选择方面,要求LED产品必须产权明晰,其核心技术、封装技术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已获得相关专利许可。所有参与试点工程的LED产品须送我市质监部门进行检测,在实验室测试达到相关技术指标后,再安排现场测试,在指定路段安装达标LED产品进行为期3—6个月的测试。最后根据测试结果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产品纳入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并推荐给我市所有用户选择使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从灯具企业筛选、试安装现场测试跟踪,到中期测试评估、验收测试分析等环节,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的监督,确保LED路灯安装前、中、后的质量。
(五)拓宽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由用户、银行和工程总承包方三方签订服务合同,用户向银行贷款还清工程实施单位,承担了项目实施的大部分融资风险,然后用户将工程改造完成后每年节省的电费偿还给银行,合同期满后所节省的电费和已有的设备全部归用户。目前这种模式在我市试点镇街道推广,大大减轻了用户的资金压力,克服了实施节能项目的资金障碍。
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专项,努力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
建立科技贷款风险准备资金,加大资本市场运作力度,吸引银行资金、风险投资资金、私募基金等多种社会融资,广泛吸纳社会民间资金参与LED重大技术项目攻关与新产品开发,加快提升整个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六)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1.充分利用新颁布的人才两个政策。《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规定,对来东莞工作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50万—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和20万元的安家补贴。《关于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提出,市财政从2009年起,连续5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扶持资助科技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的研修深造、培训活动以及对团队建设所需经费。
2.加强产学研合作。发挥我市作为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市的有利条件,加强与全国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共建研发平台、项目合作、科技特派员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来莞开展研究创新活动,迅速解决我市LED企业高端人才不足的问题。
3.多方面引进高技术人才。积极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吸引海内外LED高端人才来东莞创业。加强城市建设和软环境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开展科技银行支行试点等,引进国内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领头人和团队到东莞创办企业;鼓励企业引进或聘请国外有技术开发经验和生产经验的专家到东莞工作。
4.多渠道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等各大学东莞研究院的平台优势和吸引全国重点大学在东莞设立培训基地,大力开展LED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养,大力推动我市高校——理工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相关培养课程,努力为我市LED企业提供人才保障。
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
检测与评估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促进半导体照明(LED)产业发展,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按照科技部“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试点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加强路灯节电改造工程用灯质量监管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08〕74号)文件精神、LED路灯广东省地方标准、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及《“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针对我市LED道路照明质量与性能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对东莞市乃至全国范围内,有意参与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的生产企业所制造的半导体照明产品进行性能检测与评估,为东莞市半导体照明试点工作提供合格的设施制造供应商和产品。
(二)在符合示范工程要求的LED灯完成工程安装后,通过对示范路段路灯进行现场数据监测,并对测试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确保政府部门对示范工程的质量实时跟踪,为今后的示范工程实施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组织保障
为落实本方案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半导体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在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科技局、质监局、城管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我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等日常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科技局:负责审定参加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的企业资格;
市质监局:负责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
市城管局:负责通过检测与评估的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备案。
三、产品准入检测和评估
(一)检测机构
1.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在东莞市设立的具备本方案全部测试项目检测能力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国家计量认证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
(二)检测依据
DB 44/T 609-2009《LED路灯》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LED路灯检验细则》
东府办〔2008〕74号文《关于加强路灯改造工程用灯质量监管意见的通知》
LB/T002-2009《“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以国家定期发布的技术规范为依据)
LB/T001-2009《整体灯LED路灯的测量方法》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发布的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产品的相关技术规范
(三)检测对象
考虑到目前国内半导体照明行业的标准和产业状况,我市将分阶段实施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示范。现阶段率先开展半导体道路照明产品的检测,室内照明及景观照明产品待技术规范明确后再开展相关检测。对提供检测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制造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元,或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且年产品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注册时间两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年度财务审核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具有相应的企业标准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LED照明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明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侵权行为。
(四)检测条件与要求
供应商提供检测的产品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与现用照明设施相比要有可比性和可替换性。具体条件如下:
1.适用道路类型:主干道及次干道;
2.适用的灯杆高度:包括
3.拟替代高压钠灯的功率:400W、250W和150W;
4.供电方式:单相交流220V50Hz,电压波动范围±10%、频率±2%;
5.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5℃~+
相对湿度:20%~90%;
海拔高度:低于
气候条件:海洋性气候;
安装位置:户外。
(五)检测方式
本次检测的地点设在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包括实验室测试和户外测试两部分,合计测试时间为6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1.实验室测试。主要评价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和广东省LED路灯标准要求,检测项目包括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能参数等;
2.户外测试。主要利用检测中心照明设施户外测试标准模拟场,模拟路灯真实使用环境,按照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对LED路灯进行全面、准确的一致性评价,检测项目包括节电率、光衰、寿命等。
(六)检测内容
1.实验室检测项目
序号 | 项目 | 检测项目及相关标准 | 具体参数要求 |
1 | 安全性能 | GB 7000.1-2007 GB 7000.5-2005 LB/T002-2009 | 整体灯具安全要求 |
GB 19510.1-2004 IEC6 GB 17743-1999 GB 17625.1-2003 | 灯的控制装置安全要求 | ||
2 | 电磁兼容 | GB 17743-2007 GB 17625.1-2003 | 详见标准要求 |
GB 17626.5-2008 | |||
3 | 性能参数 | 规格 | LB/T002-2009第4节 |
防护等级 | LB/T002-2009 5.2条款 | ||
标志 | LB/T002-2009第7节 | ||
最大温度 | DB44/T 8.4条款 | ||
最大热沉温度 | DB44/T 8.5条款 | ||
初始光通量要求 | LB/T002-2009 | ||
初始光效要求 | LB/T002-2009 | ||
光通维持率要求 | LB/T002-2009 | ||
初始相关色温 | LB/T002-2009 | ||
初始显色性要求 | LB/T002-2009 | ||
光斑形状 | 蝙蝠翼形/矩形 | ||
配光曲线 | LB/T002-2009 | ||
功率因数 | LB/T002-2009 | ||
寿命 | 东府办〔2008〕74号 《LED路灯检验细则》 |
2.户外检测项目(模拟检测场地进行)
序号 | 项目 | 检验依据 | 具体参数要求 | |
1 | 节电率 | 《LED路灯检验细则》 | ≥50% | |
2 | 路面平均亮度 Lav(cd/m2) | CJJ45-2006 《LED路灯检验细则》 | 快速路、主干路 | 1.5/2.0 |
次干路 | 0.75/1.0 | |||
支路 | 0.5/0.75 | |||
3 |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 Uo最小值 | CJJ45-2006 《LED路灯检验细则》 | 快速路、主干路 | 0.4 |
次干路 | 0.4 | |||
支路 | 0.4 | |||
4 | 路面亮度纵向 均匀UL最小值 | CJJ45-2006 《LED路灯检验细则》 | 快速路、主干路 | 0.7 |
次干路 | 0.5 | |||
支路 | --- | |||
5 | 路面平均照度 Eav维持值(lx) | CJJ45-2006 《LED路灯检验细则》 | 快速路、主干路 | 20/30 |
次干路 | 10/15 | |||
支路 | 8/10 | |||
6 | 路面照度均匀度 UE最小值 | CJJ45-2006 《LED路灯检验细则》 | 快速路、主干路 | 0.4 |
次干路 | 0.35 | |||
支路 | 0.3 | |||
7 | 环境比SR | CJJ45-2006 《LED路灯检验细则》 | 快速路、主干路 | ≥0.5 |
次干路 | ≥0.5 |
(七)检测与评估工作流程
1.参检资格核定。参加检测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报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灯具)详细说明资料、技术参数、灯具图片及相关的测试数据或报告证明、灯具相关参数(包括光效、色温、显色指数、配光曲线等)、产品替代说明(LED灯具与标准瓦数的高压钠灯之间的替代关系说明)、灯具铭牌等。
2.通过初审的单位送样。企业按要求准备样品,并送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填写委托检测协议书。送样要求如下:
实验室测试需送完整灯具3套,裸电源2只/款/型号规格;附带产品关键元器件清单、产品说明书、灯具电路图、灯具结构爆炸图、电源电路图、电源电路板图;户外测试需准备4套完整灯具。
3.实验室测试。产品按照相关标准及CQC认证要求进行实验室测试,符合要求的进行下一阶段,不符合要求的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重测不合格的淘汰。
4.户外测试。产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户外测试,测试完成后出具检测报告。
5.工厂审查。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工厂审查。对计划用于示范工程的产品进行关键元器件备案,保证示范用的灯具产品与检测用产品的一致性,即在具体实施示范工程阶段继续进行二次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能用于相关示范工程项目。
6.专家论证。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此次检测与评估结果进行论证,提出论证结论。
7.备案。论证通过后的产品报市城管局备案。
8.编制优先采购的产品清单。城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已备案的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编制我市的“优先采购的产品清单”,报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八)相关责任
1.安全。如灯具质量原因,导致的机械危险和电气危险,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由该灯具的生产企业承担相应负责。
2.产权。检测样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产权归企业所有。检测评估完成后,所有样品由生产企业取回。
(九)结果公布
东莞市推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测与评价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后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公布最终结果。
(十)检测费用
产品准入检测与评估费用由产品提供商负责。
四、示范工程跟踪检测和评估
(一)检测依据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二)检测方式
1.由广东省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派出2名以上技术人员组成专案测试小组定期进行现场检测。
2.每季度检测一次,由检验站汇总数据并出具检测报告。
3.示范工程实施一年后汇总检测数据进行中期技术讨论和评估,示范期满后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验收。
4.对示范工程中各供应商提供的LED路灯使用情况,按城市管理局现行关于道路路灯养护的相关管理制度来进行路灯使用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出现故障的LED路灯要及时向其供应商进行信息反馈,限期进行整改、维护,并配合检测中心做好故障的分析工作。如果供应商出现两次没有按期完成整改和维护工作的,将列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参与我市其它示范工程和示范项目。
(三)检测内容
序号 | 项目 | 检测依据 | 具体参数要求 | |||
1 | 路面照度 | CJJ45-2006 | 道路类型 | 平均照度Eav (lx)维持值 | 均匀度UE最小值 | |
快速路、主干路 | 20/30 | 0.4 | ||||
次干路 | 10/15 | 0.35 | ||||
支路 | 8/10 | 0.3 | ||||
2 | 路面亮度 | CJJ45-2006 | 道路类型 | 平均亮度Lav(cd/m2) | 总均匀度Uo最小值 | 纵向均匀UL最小值 |
快速路、主干路 | 1.5/2.0 | 0.4 | 0.7 | |||
次干路 | 0.75/1.0 | 0.4 | 0.5 | |||
支路 | 0.5/0.75 | 0.4 | ---- |
(四)检测费用
示范工程应用产品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五)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建议用户与产品供应商签订示范工程实施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安装时支付第一期工程款,即总额的30%;通过中期检查后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即总额的40%;验收通过后支付第三期工程款,即总额的30%。如有灯具失效,产品供应企业必须在12小时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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