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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3-01-24 00:42:50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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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3〕3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

东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精神,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质量强市活动,全面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落实质量强省战略部署,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凝聚先进质量文化,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增强企业产品、服务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质量强市、质量强镇、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四层工作格局,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4年,全市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质量文化氛围浓厚,形成具有城市特色的质量工作机制,全市镇街开展质量强镇活动成效显著,传统及新兴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质量强业活动成果突出,涌现出一批质量强企典型。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考核,率先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二)具体目标

产品质量——生产加工环节及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90%,全市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低于6%,重点食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低于5%,全市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高于98%,进出口工业产品法检合格率居于全国城市前列,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落户东莞的国家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工作组(TC/SC/WG)总数达28个。再创100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新增5个以上国家级名牌名标,争创10个以上国家及省市质量奖。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运行良好。(市质监局负责牵头落实)

服务质量——培育出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生产性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具有东莞特色的品牌项目,提升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服务质量水平。到2014年,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科技、金融、电子商务、物流、邮政、通讯及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专业市场、文化旅游、健康休闲、社区服务、餐饮住宿等生活配套服务不断完善,形成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酒店业品牌,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水平不断提升,位于全国同等城市前列。(市经信局负责牵头落实)

工程质量——工地现场施工争取实现标准化。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逐步消除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市属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全市受监房屋建筑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保障性安居工程100%远程视频监控,100%住户验收和100%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再创15项以上省优良样板工程,2014年底前申报并争取再获得1项国家鲁班奖,鼓励企业争创大禹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取有10家以上建筑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本地建筑企业。(市住建局负责牵头落实)

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加大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严格处理源头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10%。空气质量按现行标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并满足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的要求,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完成纳入国家“十二五”重金属防控规划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任务,全面建成全市7个环保专业基地。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各类公共场所及设施等区域市容市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东莞”。(市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战略规划。制定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年度行动计划,制定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的实施意见,紧密围绕《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东府〔2010〕81号)开展工作,制定质量强镇、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完整的战略规划体系。(市质监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加强组织落实。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为主要架构,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力度,制定完善的日常工作制度,做好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全市年度质量强市总结大会。推动各职能部门联系镇街加强协作,开展有特色的质量强镇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3、加强财政支持。进一步发挥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通过评选市政府质量奖、资助技术标准化活动及奖励名牌名标等措施,引导激励我市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支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同时,各镇街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争创质量强镇示范镇街,上下联动推进创建工作。(市财政局牵头,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4、加强督导考核。继续完善镇街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涉及质量指标的内容,围绕创建工作具体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分阶段组织开展进度检查工作,定期评估工作成效,督促改进不足之处,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部门和镇街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二)打造城市特色质量文化,全民共建共享

5、积极开展质量文化宣传。组织开展东莞城市质量精神征集和研讨活动,进一步深化内涵,形成具有特色的东莞城市质量文化体系。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报纸刊物及其他公共媒体上开展宣传工作,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面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消费者群体开展科学质量理念宣贯,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6、推动全民参与质量活动。在全市名牌等骨干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创新、改进、攻关等经验交流及现场活动。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质量理论研究合作,积极开展学生质量知识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大学生质量志愿者服务,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每年的“质量月”活动。定期举办质量发展论坛,建成2个以上有效运行的国家和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做好质量专业基础、质量工程师、卓越绩效管理培训,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质量人才。(市质监局牵头,市教育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7、保障全民共享质量成果。发挥“12365”、“12315”等电话热线作用,加强消费维权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完善现有质量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协调解决群众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等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研究在骨干医院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建立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三)夯实城市质量发展基础,突出宏观成效

8、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东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健全标准化政策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积极争取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我市。结合我市传统和新兴产业发展、“三重”建设、“三融合”工作的需要,加大制造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围绕生态和都市农业发展战略,加大标准化宣传推广力度。做好东莞特色服务业如酒店、物流、会展、旅游、餐饮、科技服务等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规划,在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大力推行联盟标准,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我市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9、大力开展品牌工作。完善品牌培育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创建名牌名标和省、市“老字号”,培育中华“老字号”,实施外资企业五个“百家”工程。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完善品牌发展规划和配套支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管理办法,实施卓越绩效培育推广工程,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质量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知名品牌、龙头服务企业和集团,同时支持镇街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市经信局牵头,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10、积极落实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加大对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力度,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加快推进国家专利技术(东莞)展示交易中心和东莞版权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改造,积极申报各级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培育一批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11、抓好质量技术保障。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加强计量基础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工业、工程、能源计量监管,建立起重点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检测平台。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市场,推广低碳、节能和环保产品认证,逐步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探索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中推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质监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体育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12、加强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围绕全市传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需求,积极培育国家质检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省级质检站和区域中心实验室,以东莞市质检中心为基础,构建检测资源联盟,充分发挥各级检测机构规范市场秩序、引领产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保障质量安全的作用。建立完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实验室评价制度,在重点领域实现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为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检验检测技术保障。在专业镇、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覆盖政府检测中心、外资民营专业检测机构及企业实验室资源的检测联盟。(市质监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四)不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生产原辅材料把关等各项质量规章制度,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实施企业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14、构建市场监管体系。以“两建”工作为契机,全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以商事登记改革为契机,精简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日常监管,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在市场监管中的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制定经营自律规范。积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质量风险监测,建立产品质量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15、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专利、商标侵权等系列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销售网点质量执法,严查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箱包皮具、日化用品、通讯产品、烟草等重点领域制假售假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16、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结合“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曝光失信企业。加快推进企业征信体系和公共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研究实施联奖联惩制度,淘汰失信企业,净化市场环境。(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东莞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五)大力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东莞制造质量水平

17、抓好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提升。确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及监督对象,建立生产领域产品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针对儿童用品、文体产品、纺织服装、家具、生活用纸、印刷包装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消费品及重点电力设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帮扶LED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监督抽查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公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召开整改学习和质量分析会议,开展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质量控制、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企业开展QCC、全面质量管理等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18、抓好食品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综合治理,加强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预案规定的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措施。(市食安办牵头,各镇街配合落实)

19、抓好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抓好进出口商品法检工作,加强进出口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和溯源体系建设,积极应对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等突发事件。加强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建立有效的进出境信息服务平台,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东莞检验检疫局牵头,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0、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以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居民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加强施工电梯等风险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健全相应的评价机制,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市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以顾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消费环境

21、加强政策引导支持。认真落实《东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确保财政支持、税收返还、融资、办公用房、服务采购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组织开展服务企业质量标杆对比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市“老字号”,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道路。(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2、提升生产性服务质量水平。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创意设计、物流会展、信息服务、商务中介、总部经济等各类提供要素支撑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物流业实施市场标准化、体系层次化、业务信息化、设施网络化的发展战略。整合会展业资源,构建会展服务标准化体系。(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质监局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3、提高生活性服务满意度。优化流通产业结构,优化零售业发展业态,满足消费者生活多层次需要。总结推广“食品安全样板市场”经验,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放心肉”工程,优化生猪屠宰场建设布局,提高我市生猪稳定供应和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实施“放心酒”工程,推进酒类贴标,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邮政、通讯、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完善服务投诉处理,提升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水平。抓好餐饮业、星级酒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重点发展包括人文历史、商贸文化、主题公园、生态观光、体育比赛等内容的休闲旅游业,打造一批旅游品牌和文化休闲旅游景区。(市经信局、市旅游局牵头,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邮政局、三大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七)稳步提升工程质量,构建优质工程形成新机制

24、加强工程质量基础保障。落实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进一步提升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高效、节能的制冷和照明设备,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研究引入设备监理机制,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建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5、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加强新开工工程监控和工程质量备案工作,实施“样板引路”,推行工地标准化施工,引进BIM技术,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水平,改善作业环境,规范施工,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实行“优质优价”办法,提高我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率。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各级优良样板工程奖。(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建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6、提升住宅质量水平。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加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全市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以高标准抓好保障房建设工作,确保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市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八)稳步提升环境质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27、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以环评管理为手段,严把污染项目准入关。努力构建“功能分区-规划环评-园区环评-项目环评”的环评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确保新建项目技术含量高、能源消耗低、排放污染物总量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以构建总量减排考核体系为抓手,加强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和机制,推行流域辖区排污考核制度,将减排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加强对镇街的考核力度。以清洁生产为手段,狠抓节能减耗。抓好重点单位节能监管,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作,推广集中供热、天然气、电或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推动企业环保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治理转变。(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8、加强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治理。以强化重污染行业整治为抓手,构建全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推进小功率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快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推进污染企业入园。全力推进水污染和水环境整治,加快内河涌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水管控,推进次支截污管网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的运营监管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城建局等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29、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目标,全力打造生态东莞,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环保责任保险、绿色信贷制度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动态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城市。(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牵头,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配合落实)

四、进度安排

(一)规划筹备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

制定《东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质监、经信、住建、环保等四大质量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各自领域的具体创建方案,形成“1+4”方案体系。围绕创建工作要求,抓好任务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做好定期考核督查安排。同时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加强信息通报,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碰头会,加强工作进度的总结反馈。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暨创建工作阶段总结大会,汇总整理前阶段工作成效,比对考核细则查找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

结合创建工作要求,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指导工作,及时开展查漏补缺,推广先进经验,保持工作特色,改进工作弱项,落实全部创建工作量化指标测评分析工作,确保达到验收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

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估考核,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我评估,组织开展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质量领域考核工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做好迎接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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