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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2011—2015年)》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2-06-29 00:58:0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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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2〕87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2011—201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东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

(2011—2015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本规划是《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修编。为适应东莞市大商业环境,特别是产业经济、交通格局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推动商业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和提升城市商业品位,促进东莞市商业与产业的关联互动,构建现代化的商贸流通体系,以此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 号);(2)《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 号);(3)《东莞市2005—2015 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5);(4)《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2008);(5)《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6)《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7)《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8 )《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十二五” 规划》(2010—2015);(9)《东莞市现代物流业规划》(2010—2020);(10)《东莞市专业市场规划》(2010—2020);(11)《东莞市中央商圈发展策略研究及重点引导区城市设计》(2011)。

    第三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对象是东莞市行政区范围内城市主商业中心、副商业中心、镇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轨道交通商业、大型零售网点、商业街、专业批发市场、会展场馆、物流基地、餐饮酒店网点等。

    第四条 规划期限

    2011 年—2015 年。

    第五条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2)优化协调的原则;(3)适度超前的原则;(4)可操作性的原则;(5)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商业定位与规划目标

    第六条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核心,立足东莞特色,合理配置商业资源,培育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格局,建立与城市建设、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协调、结构合理、等级分明、功能先进、配套完善、经营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业网点体系,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增强城市辐射力,建设“商贸东莞”和“幸福东莞”。

    第七条 发展理念

    (1)树立大流通和大市场的理念;(2)促进产业互动融合发展的理念;(3)大力发展特色商业的理念;(4)建设东莞商业文化的理念。

    第八条 商业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广东省和珠三角地区重要的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

    要素定位:零售、分销批发、现代物流、会展、电子商务、酒店等功能突出的现代流通业枢纽型城市。

    第九条 规划目标(2011—2015)

    进一步优化城市主中心的商业布局,打造中央商圈,推动东莞商业的集聚发展,并提升其辐射与带动效应;继续优化虎门、厚街、常平、长安、塘厦、樟木头、石龙和松山湖等八大副商业中心的商业布局,完善服务功能;优化镇级商业网点,大力发展社区商业;优化业态结构和大型商业网点的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商业;布局战略性物流节点,优化提升专业市场、会展场馆、星级酒店等网点资源,构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在规划期内,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2015年达到1950 亿元;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5%,2015 年达到2022 亿元;住宿和餐饮业消费总额年均增长12%,2015年达到180 亿元;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以及电子商业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第三章 规划布局

    第十条 总体布局

    按照集聚发展、结构优化、产业融合的战略思路,进一步优化东莞市商业布局。东莞市商业网点总体布局主要由城市主商业中心(中央商圈)、城市副商业中心、镇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四级商业功能区构成,并合理分布商业街、专业批发市场、会展场馆、物流基地和餐饮酒店等大型商业设施,构建以“一主八副”商业中心为核心的多中心、多层次、均衡分布、相互补充的组团式商业网点布局。

    第十一条 规划重点

    本规划的重点是对城市商业发展起主导作用的主商业中心和副商业中心,在明确其商业发展定位和商业中心区范围的基础上,提出鼓励发展和限制发展的方向。适度调控营业面积3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零售网点、营业面积1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基地、专业会展场馆和四、五星级酒店等大型商业设施的新建和发展。结合交通条件变化,优化商业布局。

    第十二条 城市主商业中心(中央商圈)

    东莞城市主商业中心由东纵商圈、城楼商圈、鸿福商圈和华南摩尔商圈组成。通过优化提升,建设东莞市的中央商圈,形成东莞市城市形象区域。

    1.发展定位

    东莞城市主商业中心服务功能较完善,对全市商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引导与拉动作用,是东莞市商贸流通业、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功能比较突出的区域,是展示东莞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的窗口。

    2.发展思路

    规划期内以改造优化为主,新建扩建为辅,提升中央商圈的集聚度,错位发展。东纵商圈引进品牌旗舰项目,侧重现代商业;城楼商圈结合历史文化,侧重传统商业;鸿福商圈结合中央商务区建设,侧重精品商业;华南摩尔商圈结合滨水空间,侧重体验商业。

    3.规划布局和发展指引

    (1)东纵商圈:以东纵大道和东城大道为主轴,东城西路、东城中路、东城东路为纽带。规划期内,以世博广场、汇丰华地块、地王广场和威尼斯广场为主体打造东纵重点引导区,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国际高端品牌商场,打造层次分明、功能齐全的中央商圈核心区;鼓励知名品牌店、专卖店、特色店经营;以高端消费品经营为先导,培育高端商业,拓展高端消费区;提升商业品质和档次,建设成为以新型业态为主,以时尚、个性、休闲娱乐、餐饮美食为特色的现代商业消费中心;增设停车场地,配置合理的人车分流设施,改善交通状况,美化商业环境。

    (2)城楼商圈:地处东莞市老城区,内有西正街—市桥路商业街、花园路—红荔路商业街等,是传统的行政、商业中心,拥有可园、西城楼等文化旅游资源。规划期内,应结合旧城改造,整合现有网点,合理配置市政交通设施,注重商业网点建设与岭南文化内涵的有机结合。以文化广场、西城楼大街、可园、迎恩门、老衙门、骑楼街等为重点引导区,打造岭南商贸文化集聚区,增强商业集聚度和整体竞争力;打造以莞城为龙头的旅游商业,保护和修缮大西路、振华路、中山路,融合购物与旅游,创新消费方式,振兴传统特色商业街,建立完整的旅游商业消费主流产业链;以服务购物消费、商务旅游和自助游为导向,以休闲娱乐消费与主题消费为特色,打造集购物、休闲、文化、娱乐、餐饮、旅游、商务办公于一体的大型岭南文化特色商圈。

    (3)鸿福商圈:位于东莞的新行政中心,南城区莞太路和鸿福路一带,东至东莞大道,西至沿河路,规划中轻轨R1 和R2 线将在会展中心交汇,是东莞南城国际商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期内,打造成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区和时代潮流精品商业消费区;以中央商务区中的精品店等高端业态为主,形成中央商务区重要的功能构成和活动支持;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努力吸引本区域和周边地区高端消费客流;引导大型百货店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错位经营,发挥第一国际、“汇一城”等大型百货店引领消费时尚、创造消费热点的作用;完善商业集聚程度和消费结构,扩大鸿福商圈的辐射半径,吸引商务客流和高收入消费群体,缩小与其他商圈的差距;鼓励企业应用高科技,推进信息化,促进南城国际商务区智慧型商务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4)华南摩尔商圈:位于107 国道和广深高速公路道滘出入口之间。华南摩尔商圈是东莞市区唯一拥有大型户外游乐场的商圈,占地43 万平方米。规划期内,应整合现有商业资源,优化业态组合;充分发挥新华南摩尔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旅游、文化、运动七大特色的主题式购物公园的作用,突出休闲娱乐、商旅结合的特色,提升商业设施档次和服务质量;衔接鸿福商圈和城楼商圈,有效承接其商业辐射;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吸引消费客流;加快连锁经营的发展,鼓励发展多种零售业态,优化空间布局,发展大型休闲娱乐与购物中心,体现多元化服务,形成具有体验特色的商业区。

    第十三条 城市副商业中心

    东莞市8 个副商业中心包括虎门、厚街、常平、长安、塘厦、樟木头、石龙和松山湖等商业集聚区。通过优化提升,建设各具特色的城市副商业中心。

    1.发展定位

    城市副商业中心具有区域性商业特色,是主商业中心的功能补充和配套,能够分流主商业中心的消费群体,辐射周边区域,主要满足区域内中低档商业消费需求。城市副商业中心应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零售商业系统以及物流业、批发业、会展业等,其特色商业功能是主商业中心功能的配套,对本地居民购物需求和当地产业发展起到支持作用。

    2.业态选择

    鼓励设置:社区购物中心、综合超市、食品超市、折扣店、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特色商业街;

    适度设置:百货商店、专业批发市场、特色餐饮店;

    限制设置:仓储式商店、农贸市场。

    3.规划布局和发展指引

    (1)虎门副商业中心

    虎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性商业中心城镇,商业发展以服装展示交易为突出特色,定位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服装集散地”、“广东休闲服装国际采购中心”。

    规划期内,整合设计、培训、信息服务和物流资源,强化服装服饰、布料和皮具皮料批发零售业从珠三角辐射国内乃至国际的商贸优势,打造广东休闲服装国际采购中心;提升商业现代化水平,优化专业批发市场的交易系统,完善服务功能,推动服装专业市场向展贸交易中心转型;合理布局大型商业设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金融、信息服务以及酒店业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业水平并进一步扩大对外影响力。

    (2)厚街副商业中心

    厚街商业发展以家具、会展、鞋业和酒店业为突出特色,规划以珊瑚路、康乐路、东风路、学校路为主要集聚中心,打造“以家具业、酒店业和会展业为主的商贸重镇”。

    规划期内,充分利用家具产业集群的优势,打造广东时尚品牌国际采购中心;依托区位优势和现有会展业资源,大力推动各类专业市场的升级改造;强化商业中心区功能,优化业态结构,适度控制大型零售网点,大力培育专业特色街。

    (3)常平副商业中心

    常平位于京九铁路、广梅汕铁路、广深铁路交汇处,常平商业发展以铁路物流和综合商业为突出特色,定位为“华南商贸重镇”、“现代商贸名镇”。

    规划期内,发挥铁路枢纽的区位对商贸业的支撑作用,大力改造镇中心核心商贸圈,改善购物环境和优化业态结构,打造商业集聚区;继续推动大京九物流基地的发展,加快粮食加工产业园和大京九塑料科技园的建设,优化和提升专业市场的功能和布局,与周边镇街联动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商品集散基地;适度控制大型零售网点,着力调整经营业态,引导错位经营。

    (4)长安副商业中心

    长安是广州、东莞与深圳往来的“南大门”,商业发展以五金模具为突出特色,定位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五金模具机械集聚地”。

    规划期内,依托五金模具产业集群的特色,优化提升五金模具及机械专业市场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强化展贸结合,努力打造广东五金模具国际采购中心;完善镇中心商圈的建设,发展网络文化服务业,引导商业中心向合理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形成特色突出、层次分明的商业网点体系;通过“三旧”改造打造商贸重点项目,适度开发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提升商业档次和优化消费环境;依托莲花山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商务、商旅等商贸旅游文化产业。

    (5)塘厦副商业中心

    充分发挥塘厦邻近深圳的优势,推动以酒店服务业、休闲旅游业等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发展,突出以高尔夫商贸旅游为特色,定位为“东莞市东南部现代商贸中心”。

    规划期内,以“三旧”改造为契机,推进塘厦新商圈的建设,加强由新旧商圈组成的核心商业区的融合发展;优化业态结构,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专业店、专卖店,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大力推动现代物流业和社区商业的发展;强化展贸结合,完善高尔夫产业为主题的商业链,打造高尔夫产品的展示交易中心。

    (6)樟木头副商业中心

    樟木头是以贸易、旅游等为优势产业的现代商贸服务名镇,享誉华南的“小香港”,商业发展以粮油饲料、塑料等专业批发市场为突出特色,定位为“东莞东南部商贸中心” 、“珠三角重要的区域性塑胶集散地” 。

    规划期内,重点打造和优化核心商圈,优化业态结构,构建都市购物娱乐综合中心;优化提升粮油饲料、塑料等专业市场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推进电子商务建设,推动专业市场的升级改造;依托观音山等旅游资源,加快商旅融合大型项目的建设,提升樟木头的辐射力和聚客能力。

    (7)石龙副商业中心

    石龙拥有东江北干流与南支流、广深铁路运输优势,设有东莞火车站。石龙商业发展以物流和IT 产品专业市场为突出特色,定位为“东莞东北部商贸重镇”。

    规划期内,整合商业资源,适度控制大型零售网点,引导错位经营;高水平规划建设东莞新火车站商圈,配套特色商业,推动与周边镇街的融合发展;优化商业结构和服务水平,提升老城区商圈组团的影响力;优化西湖地区五金电子和服装批发市场的交易系统和提升市场的服务水平,打造IT 产品的展示交易集聚区;加大“三旧”改造力度,着力打造商贸和旅游相结合的商业街区,彰显岭南商业文化。

    (8)松山湖副商业中心

    松山湖地处东莞市的几何中心,呈弓形空间构架,商业发展以高科技商业和会展为突出特色。在东莞转型发展中,具有支撑技术平台的核心地位,承担区域商务中心职能,是东莞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产品的展示、交易及交流中心,区域研发服务中心,学术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松山湖副商业中心定位为东莞“新技术、新产品的展示交易及交流中心”。

    规划期内,建设和完善能够满足辖区内居民生活工作需要的一站式购物商业设施,加大生活超市和餐饮商业网点建设力度,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广网上采购、网上交易和网上服务,促进流通交易方式和服务方式的革新。

    第十四条 镇级商业中心

    1.发展定位

    镇级商业中心建立在镇行政区域基础上,商业功能相对完善,分流主、副商业中心的消费群体,满足镇域居民消费和支持镇域产业发展。包括寮步、大朗、大岭山、清溪、凤岗、黄江、石碣、茶山、石排、中堂、横沥、桥头、高埗、沙田、道滘、东坑、企石、麻涌、谢岗、望牛墩、洪梅等镇级商业中心。镇级商业中心集购物、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是对主、副商业中心的功能补充和配套。

    2.发展思路

    充分发掘历史文化内涵,融合当地旅游资源,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错位经营,打造各具特色的镇级商业中心;积极引进连锁经营品牌企业,引导商业企业提升品位,集约发展;借助“三旧”改造和城镇建设,提高集聚度,改造小散破烂的建筑设施,增加商业配套设施、交通配套设施和和休闲娱乐空间;培育核心企业和核心商圈,树立品牌效应;培育特色街区,加强商业区形象包装,提升商业区的文化内涵。

    3.业态选择

    鼓励设置:社区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

    适度设置:食品超市、便利店、特色餐饮店;

    限制设置:百货商店、传统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4.规划布局和发展指引

    根据城镇的地域分布,将东莞市主、副商业中心的镇街以外的21 个镇分为5 个片区,围绕区域商业发展的主线进行布局规划。

    (1)西部片区

    西部片区包括沙田、道滘、麻涌、望牛墩、洪梅5 个镇级商业中心,地域上与广州隔江相望。商业发展相对较弱,但具有“三高”农业基础和土地资源,水乡特色明显。随着轨道交通枢纽的建设,商业后发优势将逐渐显现。规划期内,整合现有商业设施,优化业态结合,突出水乡人文特色,营造核心商圈;提升特色餐饮水平,积极拓展旅游商贸发展空间;发展有产业依托的专业市场,加快推进连锁经营方式,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2)北部片区

    北部片区包括石碣、中堂、高埗3 个镇级商业中心,地域上与增城、惠州相邻,土地资源比较丰富。规划期内,应立足满足本地消费需求,强化商业集聚,优化业态结构,提升商业功能和档次;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网点齐全的现代社区商业;积极引进品牌连锁企业,提升购物环境和服务质量。

    (3)东北部片区

    东北部片区包括茶山、石排、横沥、桥头、企石、东坑6 个镇级商业中心,地域上与惠州相邻。规划期内,应加快连锁经营建设,提升商业集聚水平;充分融合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如桥头荷花节、横沥牛文化和红荔风情节、企石黄大仙公园、茶山南社古村、石排摩岩岭石刻和古采石场等,使商业和旅游有机结合,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商业,引导商业设施为商旅服务,培育特色文化商业。

    (4)中部片区

    中部片区包括寮步、大朗、大岭山3 个镇级商业中心,交通便利。规划期内,应整合商业资源,集聚发展区域商业,加大区域品牌建设;充分融合本地现有旅游资源,如荔枝、大岭山森林公园、东纵纪念馆、寮步香市文化等,拓展休闲娱乐商业空间;依托产业优势,发展专业市场。寮步应承接中央商圈的辐射,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做强做大汽贸产业。大朗应围绕针织服装的生产和批发优势,与虎门相呼应构建服装业品牌。大岭山应突出家具和原材料生产特色,与厚街整合资源与优势互补,形成完整的生产营销链条,扩大品牌影响力。

    (5)东南部片区

    东南部片区包括清溪、凤岗、黄江、谢岗 4 个镇级商业中心,紧邻深圳和惠州。规划期内,应整合商业资源,积极引进连锁经营企业,完善服务功能;优化社区商业的网点布局,大力发展功能齐全、业态先进、规模适当的社区商业中心;建立以生活配套性商业为基础,连锁店、专业店、旗舰店等新兴业态为骨干的发展格局;提升核心商业区档次,完善商业设施配套。

    第十五条 社区商业中心

    (1)功能定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社区商业“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发展思路,社区商业网点主要以便民、利民和满足居民生活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2)设置标准

    社区商业按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的范围可分为邻里商业、居住区商业和社区商业中心。商务部《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SB/T10455—2008)提出设置标准:

分类

指标

商圈半径(km)

服务人口(人)

商业设置规模(建筑面积m2

邻里商业

≤0.5

1—1.5万

≤0.3万

居住区商业

≤1.5

3—5万

≤2万

社区商业中心

≤3

8—10万

≤5万

    (3)功能和业态组合

    不同级别的社区商业在布局和设置时,满足功能及业态组合,应优先考虑必备型业种及业态的设置,再根据市场需要选择其他业种及业态。

分类

业态组合

功能定位

必备型业种及业态

选择型业种及业态

邻里

商业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需生活服务

生鲜超市、食杂店、报刊亭、餐饮店、理发店、维修、再生资源回收

超市、便利店、图书音像店、美容店、洗衣店、家庭服务等

居住区

商业

满足日常生活必要的商品及便利服务

菜市场、超市、报刊亭、餐饮店、维修、美容美发店、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冲印店

便利店、药店、图书音像店、家庭服务、照相馆、洗浴、休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等

社区

商业

中心

满足日常生活综合需求,提供个性化消费和多元化服务

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药店、图书音像店、餐饮店、维修、美容美发店、洗衣店、沐浴、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照相馆

专卖店、专业店、旅馆、医疗保健、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宠物服务、文化娱乐等

    (4)发展规划指引

    规划期内,主要是引导现有社区商业改造提升,优化布局,合理选择业态,适度控制大型商业设施的建设;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自动售货等先进的经营方式;加大市场秩序管理力度,保障居民消费安全;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创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生活环境。

    传统型社区:传统型社区是指自建住宅的集聚区,居民消费观念较为传统,社区商业的设置应采取邻里商业和居住区商业相结合的方式,在规范居住区建设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商业设置应利用现有的临街商铺发展邻里商业,按实际消费需求合理选择业态。设置以小型生鲜超市、便利店为核心,以快餐店、维修服务店、书报亭、小书店等便民服务业网点为配套,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就近购物的需求。现有的农贸市场辐射半径内的多个社区,以农贸市场为核心发展居住区商业,通过优化提升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和环境设施,适当设置各类专业店、生活休闲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等网点,完善服务功能,服务周边社区的居民生活消费。此类型社区原则上限制新建大型商业设施。

    新型社区:新型社区是指城镇中心商品房住宅小区较为集中的社区,社区居民经济实力较强、消费观念更新较快。社区商业的设置应采取邻里商业和社区商业中心相结合的方式。单个或相邻小区间应选择设置邻里型商业,以小型24 小时便利店、小型生鲜超市、家政服务、小型连锁品牌餐饮店等组合而成,满足其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根据区域居住人口及消费需求,在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结合轨道交通枢纽适当设置一至两个社区商业中心,服务周边相邻的多个住宅小区,以百货、中型超市为主力业态,适当设置专卖店、餐饮店、文化娱乐等生活及文化服务业网点,满足周边居民的生活休闲需求。此类型社区商业的设置应提高商业集聚度,减少商业网点对居住环境及交通的影响。加强居住小区间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注意人车分流,包括停车场、自行车停放点、人行通道等,增强小区间的通畅连接,增加社区商业网点的辐射范围,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工业园社区:工业园社区指工厂厂区内员工宿舍相对集中的社区,社区商业应以居住区商业为主。商业网点的建设应注意利用绿化带的空间阻隔,营造宽松、舒适的休闲和消费环境,以利于消费群体的聚集。网点以综合型超市为主体,配套小型餐饮、洗衣、美容、公话超市、耐用消费品租赁、二手货商店、银行ATM 机等网点。在厂区分布集中且数量较多的地区可适当设置大型量贩店或均价店,店内设置休闲座椅和快餐区,给企业员工营造一个集休闲、购物、交流、消费于一体的便捷和舒适环境。

    第十六条 轨道交通商业

    随着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轨道交通商业将成为市民生活消费的重要部分。

    (1)功能定位

    轨道交通商业是指轨道交通的公共空间部分设置的商业零售网点,以满足通行人士的日常购物需求,基本配置适用绝大部分地铁站点。轨道交通商业具有快捷、便利、随机、轻巧、大众化的消费特性,业态组成相对固定,鼓励设置连锁商业。

    (2)设置标准

    轨道交通商业应当符合确保运营、方便顾客、保障安全、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商业网点设置应预留足够宽敞的人行通道,闸机周围、售票亭及兑币机等设施附近不应设置商业网点,车站内不应设置流动摊位;商业网点的设置应与车站整体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车站内消防、通风、给排水、运营服务标志等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经营污染环境的熟食加工及其他有损车站设施的商业业态。

    (3)发展规划指引

    轨道交通商业业态设置应选择以小型连锁零售网点为主,如面包房、便利店、书报杂志、音像制品、数码快印等日常生活业态;同时根据站点所处的不同城市区位、地面已有建筑以及内部建筑结构等,针对不同站点类型,打造个性化商业配置。

    商务型站点:商务中心站点处于商务及商业密集地段,如南城站,商业氛围浓厚,有充足的客流量,应主要设置便利店、书报杂志、药房、面包房等,为过往人群提供便利消费,适当设置小型专卖店、精品店等,对该区域原有的商业网点形成补充。

    交通枢纽型站点:地处交通枢纽地带的站点,如洪梅站、东莞火车站,由于其过往客流量大、结构复杂、消费需求较低,应控制商业网点数量,适当设置便利店、面包房、书报杂志、土特产店等,以满足过往客流的基本应急需求。

    居住型站点:由于地处大型居住生活区,通行人流稳定,结构相对单一,在“基本配置”业态的基础上,设置便利店、面包房、书报亭等生活服务型商业网点,偏重于社区配套类商业。

    第十七条 大型零售网点

    东莞市大型零售网点的发展以整合、提升、培源、固本为原则,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规范发展、提升水平为内涵,总体上应实行“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的基本思路,推进大型零售网点的整体质量的提升和空间布局的优化。

    1.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对现有大型零售网点进行优化改造,完善大型商业设施的配套,在新的交通轨道节点和消费需求大的商业集聚区,适度增设大型零售网点,引导和培育高端消费,提高区域整体商业档次。

    2.设置标准

    大型百货商店一般要有 50 万以上人口的大商圈支持,且商圈空间范围较大,能够吸引周边地区人口;仓储式商场需要大商圈和大交通的支撑,一般布局在交通便利之处,商圈人口需要50 万人以上,且商圈主要以机构团体、零售商、餐饮店等为主要消费构成;大型专业店的布局较为灵活,商圈人口一般需要在20 万人以上,但并不强调是当地人口;大型综合超市要求10 万人以上的商圈,商圈范围以当地居民为主;购物中心需要更大的商圈支撑,大型购物中心一般在100 万人以上,社区型购物中心一般在20 万人以上。

    3.规划思路

    适度调控营业面积 3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零售网点,优化现有购物中心,改造提升周边的配套设施;对新建大型网点应认真论证,严格把关控制;合理发展大型专业店,鼓励发展连锁型专业店;有序发展综合超市,在新的商业中心适当增设综合超市;适当发展精品百货商店,在大型店引进精品百货商店,特别是主、副商业中心增设一到二家精品百货商店,起到引领高端零售商业的作用;在大型工业区和城镇边缘地带,选择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段,适度发展仓储式商场。

    4.发展指引

    大型店定位根据所在镇街确定,一般为高档精品购物,注重引进中高档次品牌;突出大型店的综合功能,形成集购物、休闲,甚至餐饮、娱乐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载体;通过并购,打造大型零售龙头企业;开展适度合理的营销活动,扩大品牌效应,吸引商家和消费者;美化大型商店周边环境,增加绿地面积;利用周边的“三旧”改造,完善配套设施,特别是增设停车场;在不扰民前提下,配套文化娱乐以及餐饮设施,注重改善夜市环境。

    第十八条 商业街

    1.发展目标

    合理调整商业街布局,改造、建设和发展特色商业街,改善商业街的购物环境,提升现有商业街的层次。

    2.总体发展规划

    主城区重点建设辐射全市,满足市民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高档商业街,集购物休闲、旅游观光功能于一体。镇街改造商业布局,引导商店集聚,配备相应的旅游、休闲、娱乐设施,改善商业环境。对分布零散的商业街,引导商店集聚布局,形成社区商业中心。对沿交通干线布局零散的商业街,逐步引导商店集聚到附近商业中心,还路于交通。对商业与居住混杂、污染环境、扰民严重的零散商业街,逐步集聚布局,形成商住分离的社区商业中心。规划期内着重对全市范围内重点商业街进行分类建设和改造。

    3.分类发展指引

    (1)综合商业街

    综合商业街包括传统岭南文化特色商业街和现代风情商业街。规划期内重点整合、改造综合商业街,适度新建综合商业街。注重改造步行商业街,特别是东城风情步行街、南城富民商业步行街。增加商业配套设施,尤其交通疏导设施,如人车分流、停车场、交通指示牌等,增强商业街的管理水平和接待能力。

    传统岭南文化特色商业街:东莞市历史留下了一批具有浓郁岭南文化风情的传统商业街,如莞城区的振华路—大西路、中兴路,石龙的中山路,道滘的兴隆路等。传统岭南文化特色商业街以外地游客为主要目标顾客,集旅游观光、购物休闲功能于一体,是展示东莞千年古邑岭南商业文化的窗口。规划期内,商业布局应在恢复和保持传统街格局的基础上融入现代元素,限制与商业街整体风格不相符的商业网点的进入;以深厚的岭南文化精粹为底蕴,将文化作为商业街发展的基本内涵,提升商业街的文化品位;注重“老字号”的保护,注重传统文脉、商脉的传承;对有特色的老建筑进行修复和环境改造,应尽可能还原街道古貌;增加街道的公共卫生设施及自动取款机等现代服务设备,以现代化的运营方式经营传统商业项目。

    现代风情商业街: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许多传统的商业街随着城市的改造与新建逐渐形成现代商业模式。如莞城的西正路—市桥路、新芬路、新风路,东城的花园路、万江的万福路,石龙的绿化路,长安的中兴南街以及东城风情步行街、愉景步行街,南城富民商业街、常平国际风情步行街、石龙汇联步行街、虎门步行街等。规划期内,应根据各商业街的经营状况,逐步改造与优化布局,提升商业街的文化蕴涵和商业经营与管理档次,使商业街成为商业增长的新亮点和现代生活时尚载体;调整业种业态,按照“HOPSCA”(商务办公、居住、酒店、商业、休闲娱乐、交通及停车系统)的有关要素调整商业街的网点布局,形成集多功能于一体的时尚、现代“生活街”;鼓励大型品牌企业进驻,增强商业街的辐射力。

    (2)专业商业街

    专业商业街是集同类商品和服务、多业态于一街(道路)的城市商业集合体,包括餐饮专业街和其他专业街。规划期内重点整合、改造已有的专业街,适度新建专业街。

    餐饮专业街:餐饮专业街是东莞美食的展示载体,是体现“品味东莞”的窗口,如东城十三碗餐饮一条街、南城银丰路饮食一条街、厚街珊瑚路美食街、大朗长盛美食街、望牛墩中华美食街、桥头风味食街、大岭山朗尾埔饮食商业街、石排食街等餐饮专业街。规划期内,应引进不同风味、不同档次、不同文化的餐饮网点,丰富餐饮街内容;配套娱乐休闲设施,完善餐饮街的功能;注重商业街品牌建立,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突出“绿色、安全、环保”意识,改善餐饮店的卫生状况,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在饮食街的周围建设停车场,改善街道内车流混杂、停车困难等状况。

    其他专业街:包括五金机电、建材装饰、电子通讯、家具等专业街,涵盖了东莞大部分的专业街。如向阳路电讯专业街、八达路五金机电专业街、育兴路—红荔路装饰建材街等。这类专业街通常是在交通环境和市场特定需求的影响下,由市场主体自发形成的。它是同类专业市场分散化和自由化的表现形式,在功能上形成对同类市场的补充,在地域上一般集中在较市场更接近城市中心区的主要街道两侧,在趋势上向组织化、规范化的专业市场发展。规划期内,引导信息服务、电子器材、家具家电、文化用品、鞋帽服饰、旅游纪念品和食品、花卉、餐饮、休闲娱乐等专业(特色)商业街的建设,特别是与东莞本地区支柱产业紧密相关的专业街。专业商业街应鼓励发展与该专业特色相关的专业店、专卖店,适度发展与该专业配套服务的服务业,限制发展与该专业特点无关的业态和业种。五金、建材、模具、针织纺料等其他专业街要规范经营管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注重交通环境的改善与维护,配套停车场;改善卫生状况和保持街面整洁,提高绿化覆盖率,美化商业街环境;鼓励引进大型专业店、仓储式卖场等新型业态,促进商业集约化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专业批发市场

    1.发展目标

    专业批发市场是各类商品集中、公开交易的固定场所,在东莞市多具有批零兼营或以批发为主的交易方式。按照所交易商品的不同,专业批发市场通常又分为生产资料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农产品市场和其他专业批发市场。

    规划期内,应立足现有市场资源的整合和改造,引导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兼并重组和经营模式的改善,推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在批发业的应用,大力提升东莞市各类批发市场的整体规模、辐射范围和品牌影响力;重点培育各领域的龙头市场,将粮油副食、塑胶、服装、石材、家具、鞋、五金饰品、汽车等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成为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均具有影响力的市场,进而在若干个商品种类上打造成为“国际采购中心”,形成主要批发商品的东莞价格或东莞指数。到2020 年,全市批发业销售额达1500 亿元,年交易额10 亿元及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26 家,其中超100 亿元的专业批发市场8 家。培育批发行业成为东莞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打造专业批发市场的“东莞模式”。

    2.发展指引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1〕455 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粤经信生产函〔2011〕2250 号)的指引,引导专业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重点打造和提升交易系统、服务系统、管理系统,努力在若干个优势商品种类上打造“国际采购中心”。强化批发市场优化改造,促进批发市场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和配套完善;根据控制类别的指引,合理引导批发市场的建设;选择条件较好的项目发展展贸型市场,推进批发市场展贸一体化;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办公设施、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加强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

    3.布局规划

    (1)生产资料类批发市场

    电子原料辅料批发市场组团:将电子原料、辅料批发市场界定为鼓励类。配合各镇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并依托已有同类批发市场,本规划将长安镇和樟木头镇的两个电子原料、辅料批发市场和规划中的厚街镇、清溪镇电子原料、辅料批发市场作为一个组团,在整合资源并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构建电子原料、辅料的国际和国内采购平台。

    塑胶原料批发市场组团:在樟木头、常平和黄江三个镇形成一个塑胶批发市场构成的集群,市场间实行适度差异化经营,丰富产品交易品类,扩大塑胶原料批发市场集群的辐射能力。在塑胶批发市场周边围绕改性塑料的研发和加工等规划研发基地和产业基地,配合产业的升级和调整,将该地区发展成为全国改性塑料的研发和生产中心。

    五金机械批发市场组团:规划期内,五金机械批发市场将以长安镇现有市场为主,与横沥、石龙等镇的市场共同形成五金机械批发组团。引导具备进入全国同类批发市场前20 强的已有大型批发

    市场继续做强做大,升级改造交易平台,打造展贸交易中心,完善公共服务和市场管理体系,扩大长安作为“中国机械五金模具名镇”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影响。同时,配合东莞市的产业升级,继续发挥现有“产业联动型”发展优势,在强化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基础上,谋求东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布料辅料批发市场组团:规划期内,以虎门国际布料交易中心和虎门布料大市场为龙头,整合虎门、沙田等镇现有市场,打造布料辅料批发市场组团。发挥政府的行业引导职能,鼓励企业间的收购、兼并和重组,在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加强品牌建设逐步提升市场组团的影响力,向布料辅料的展贸中心和研发设计中心转变。

    鞋材批发市场组团:规划期内,以厚街镇世界鞋业总部项目和现有鞋材市场为主,规划发展鞋材批发市场组团。重点在于发挥政府的行业引导职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建立品牌概念,配合厚街镇世界鞋业总部基地的建设,打造鞋材国际采购中心。

    钢材石材批发市场组团:规划期内,以中堂、万江、南城、洪梅和厚街等镇现有的钢材石材市场以及麻涌镇规划建设的大型钢材市场为基础,构建钢材石材批发市场组团。依托现有的石材、钢材批发基础,发挥发达的内河水运功能,打造具有华南地区最大的石材集散中心和重要的钢材物流集散中心。同时,围绕钢材和石材的加工,积极开展增值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

    建材批发市场组团:规划期内,以主城区的建材批发市场为主,常平、虎门、长安等副商业中心镇的建材市场为辅,打造建材批发市场组团。引导建材批发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扩张分布,严格控制新增市场;加快行业整合,鼓励企业间的兼并和重组,做强做大建材批发市场。

    木材批发市场组团:规划期内,以厚街的木材批发市场为主,以大岭山、东城现有的市场以及中堂镇规划建设的木材批发市场为辅,打造木材批发市场组团。引导市场间适当差异化经营,鼓励市场通过升级改造、改进管理方式、完善增值服务等手段,着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竞争力。

    (2)工业消费品类专业批发市场

    服装批发市场组团:以虎门镇服装批发商圈为龙头,以石龙镇服装批发商圈、大朗毛织市场为辅,打造服装批发市场组团。规划期内,严格控制新增市场,加快行业整合,推动服装市场兼并联合,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打造广东休闲服装国际采购中心。

    鞋制品批发市场组团:以厚街镇世界鞋业总部基地为龙头,整合厚街镇、虎门镇现有鞋类批发市场,打造鞋制品批发市场组团。以研发、贸易、采购、物流、品牌孵化为市场组团的综合功能定位,加快优化鞋业商业集聚和功能布局,实现鞋业发展由分散状态向集聚发展。

    家具批发市场组团:将厚街镇和大岭山镇的家具批发市场定义为一个组团,以厚街镇家具大道家具批发商圈为中心,依托广东现代国际家具采购中心、兴业国际家具之都和国际名家具(东莞)展览会,打造亚洲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家具展贸平台,建设成为国际家具采购中心和品牌展示中心。加快建设大型实体家具市场和网上电子商务平台,虚实结合,展贸联动,建立一站式营销采购服务体系,提升综合配套服务水平。

    电子消费品市场组团:以主城区的电子消费品市场为主,虎门、常平、石龙等副商业中心镇的市场为补充,打造电子消费品市场组团。规划期间,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分片在各副商业中心镇设置1—2 个市场,严格控制其他镇增设电子消费品市场。推动市场软硬件设施升级改造,提升现有市场功能、购物环境和形象。条件成熟时,可在主城区或松山湖产业园建设集设计、采购、销售、展示、品牌发布为一体的大型专业市场。同时,在主城区电子消费品市场附近,发展规模适当的二手电子产品专业市场。

    (3)农产品类批发市场

    粮食批发市场:规划期内,粮油批发市场发展布局以常平粮油饲料批发市场和樟木头南方粮油饲料市场为龙头,条件成熟时可在麻涌镇利用港口优势和原有粮食加工产业基础建设1 个大型粮食批发市场。

    副食品批发市场:规划期内,副食品批发市场发展布局以大岭山信立农副产品贸易城为龙头,中堂江南农批市场、常平大京九副食品批发市场和樟木头南方副食品批发市场作为重要补充。

    蔬菜批发市场:规划期内,蔬菜批发市场布局以虎门富民农批市场和石碣润丰蔬菜市场为龙头,东城润民农批等一批二级批发市场为辅,进一步完善蔬菜的安全检验和检疫系统,大力发展鲜菜的清洗、分拣和包装并开展净菜和冷链配送物流业务。

    水果批发市场:规划期间,水果批发市场发展布局以东莞市果菜交易市场为龙头,以信立农副产品贸易城和樟木头水果批发市场为重要补充。

    水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期间,水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以虎门新洲水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中堂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东城金桥水产批发市场为重要补充。严格控制新增市场,提高新建同类批发市场的建设标准。

    禽畜批发市场:活牛的批发集中在横沥牛行,而其他的几个同类市场基本从事禽鸟的批发。由政府严格控制该类批发市场的立项和审批,组织专门力量对三鸟市场的选址、设计要求、卫生控制等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定期复查,提升该类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管理水平。

    茶叶批发市场:在严格控制新建同类市场的情况下,整合现有资源,以万江、道滘等镇街现有5 家茶叶批发市场为主体,探讨有效的合作模式,打造茶叶批发市场组团,并努力将该组团建设成为华南地区仅次于广州的茶叶集散地。结合东莞市发达的餐饮和旅馆业,打造集茶艺、休闲、会展和商务于一体的茶叶批发市场环境。

    (4)特殊商品批发市场

    二手车交易市场:市场设置应符合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市场数量应与汽车保有量的发展相适应,实行总量控制。以寮步镇的东莞市联合二手车交易市场为龙头,整合行业资源,推动二手车交易企业入场集中交易、管理,引导其他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尤其是中小型市场升级改造,做强做大。二手车交易应符合我国交通管理和汽车使用标准、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引入拍卖制,强化车辆、保险等信息收集,车辆价值评估系统的建设,打造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

    旧货专业市场:规划期内,以南城和虎门旧货交易市场为基础,完善旧货价值评估体系,规范旧货流通秩序,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原则上,东莞市大型旧货市场不应超过4 个。

    第二十条 物流园区与物流基地

    1.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基本建成高效便捷、有效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体系;物流业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第三方物流比重明显增加,物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区域物流布局逐步完善,初步建立起分工合理的物流节点体系,“一港三带六园区”的产业布局基本形成并发挥重要作用。

    2.布局规划

    虎门港物流基地:将其作为东莞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推动物流产业集聚、升级的主要载体和龙头区域,加快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集装箱码头的建设步伐,促进集装箱港区繁荣;加快申报和建设保税港区,发展保税物流;推进和支持立沙岛各投资项目,实现石化码头仓储功能;推动新沙南作业区散杂货和滚装汽车业务发展;打造中国物流实验基地,构建一套完善的物流运行和管理体系。

    三条物流带规划:(1)西部沿海物流产业带以虎门港为龙头,涵括长安新区、沙田镇、虎门镇、麻涌镇和洪梅镇,重点发展集装箱、保税、煤炭、石化产品、滚装汽车、粮食等物流业务;(2)东部铁路物流产业带以常平大京九物流园、石龙红海物流园和茶山铁路物流园为基础,涵括常平、石龙、茶山、樟木头、谢岗等镇,整合东莞沿线铁路站场和土地资源,重点发展粮食、大宗农副产品、集装箱的铁路运输和水铁联运、海铁联运等现代运输方式;(3)中部城市物流产业带以主城区为核心,涵括松山湖产业园、生态产业园及寮步、大朗、大岭山、高埗等周边镇,建设一批专业物流中心、物资配送中心、快件分拨中心,重点发展城市生活物资的分拨配送。在中部城市物流产业带范围内交通便利处,规划设置一个大型城市配送物流园。

    六个物流园区:(1)东莞市保税物流园区,将虎门港西大坦规划为保税物流园区,完善保税物流设施,开展保税港区申报工作。(2)立沙岛石化物流园区,将立沙岛定位为精细化工物流园区,建立石化产品储运配送基地。(3)常平大京九铁路物流园区,以现有的常平粮油饲料批发市场和铁路货场大宗货物流通为基础,发展成为衔接大京九沿线和珠三角地区的双向物资集散基地。(4)石龙红海水铁联运物流园区,依托石龙港和广深铁路,将其定位为水铁联运低碳物流园区。(5)茶山铁路物流园区,以广深铁路沿线茶山铁路货运站场的建设为契机,将其建设成为东莞东北部重要的物资集散中心和生活物资配送节点。(6)生态园城市配送物流园区,在寮步镇、东莞生态产业园等交通便利的地区,规划建设一个以城市物资配送为主的大型物流园区。

    货运站场:以东莞市公路网络规划为依据,在规范提升现有8家货运市场的基础上,结合沿江高速、从莞高速、博深高速沿线等在建或规划建设的主干道和交通节点,规划设置3 个大中型货运市场。

    沿江高速和西部快速路交汇点附近的货运站场旨在便利东莞货物向广州和粤西方向的辐射;虎门镇沿江高速沿线的货运站场旨在便利东莞市货物向深圳、香港和粤西方向的辐射;从莞高速与东部快速干线交汇点附近的货运站场旨在便利东莞货物向惠州、从化和粤东方向的辐射。

    第二十一条 会展中心

    1.发展定位

    华南工业展览之都、岭南会展名城。充分发挥东莞特色产业优势及独特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展览经济,逐步强化会议经济与节庆活动经济,坚持以发展工业技术类专业性展览为主,综合类和消费类展览为辅,以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为导向,强化政府对会展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充分发挥重点展会的龙头带动作用,逐步优化会展资源、改善会展环境、规范行业发展,努力提升会展业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东莞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

    2.发展思路

    规划期内,优先考虑在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内设立更具特色的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未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新增展馆项目。注重现有展馆设施的深度开发、利用与配套发展,提升与优化会展设施。

    3.发展指引

    建立健全会展业管理体制,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改造和整合现有场馆设施,提升与优化会展设施;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会展企业成长;着力培育品牌展会,提升东莞形象;通过职业培训、人才交流、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人才队伍;改善城市软硬件环境,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会展营销,提升东莞会展的知名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 酒店与餐饮网点

    1.发展思路

    规划期内,适度调控四、五星级酒店及商务酒店的增长,通过优化酒店结构和餐饮网点的布局,形成东莞市酒店业的梯度发展;引导特色酒店和餐饮文化的发展,积极培育多元餐饮文化,打造“品味东莞”城市名片,将“食在广东”的大众观念融入到“品味东莞”的观念之中,提升餐饮酒店业品质;引导餐饮企业合理集聚布局,整合餐饮资源形成特色餐饮专业街,引导连锁餐饮企业到社区开设网点,便利居民生活;加强政策引导,推进餐饮企业重组,引导酒店业连锁化经营,推进规模发展,建立完善的酒店住宿体系和餐饮服务体系,打造知名的连锁酒店品牌和餐饮品牌,提升餐饮企业竞争力,使东莞市酒店与餐饮业总体水平在国内达到领先地位,将东莞打造成商务旅游目的地和美食之都。

    2.发展指引

    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酒店及餐饮业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结合东莞酒店与餐饮业发展的实际,引导和支持一批有实力的本土知名餐饮企业走连锁化和大型化发展道路,鼓励餐饮企业重组,提升餐饮企业竞争力;继续稳步推进星级酒店和钻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引导酒店和餐饮企业实施国家标准,规范经营,逐步将全市上规模的酒店及餐饮企业纳入国家级标准化评比建设体系。

    应充分发挥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加强餐饮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逐步由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内的资质认证、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价格协调、经验交流等职能;引导协会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行业提供信息资讯、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第四章 商业网点管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 各类商业网点的设置除按本规划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商业网点规划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应将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强调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按规划进行运作,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由经信部门负责推动全市商业网点设施分批分类进行升级改造,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推进商业网点规划顺利实施。发挥好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强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管理与服务功能。

    第二十五条 逐步推进对大型网点建设的听证和审批。新建、改建或扩建至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零售网点和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应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上报至各业务主管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应充分考虑同业竞争和交通设施配套等因素,广泛听取属地政府、行业组织、消费者代表及专家意见。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举办听证会,并向社会公示,大型商业网点建设项目完成后,也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六条 大型零售网点的建设与改造,以整合、提升、培源、固本为指导原则。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规范发展、提高水平为内涵。适度控制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零售网点的设置,“三旧”改造的商业项目,应根据镇区实际商业存量和总量规模适度控制发展,以免造成恶性竞争。鼓励大型零售网点错位经营和结构调整,鼓励零售网点集约化、集团化、连锁经营经营;鼓励小型零售商业网点加盟连锁经营、特许经营,规范管理,建立服务和质量管理诚信机制。

    第二十七条 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积极引导市场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引导市场管理模式和交易规模现代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商品溯源监督机制,引入物流配送、商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十八条 东莞市商业街应遵循适度控制、优化结构、统一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发展。商业街的建设与改造应以综合性经营为主,纳入大型商业设施范畴;对现有商业专业特色街区加强引导,强化商业街的规范化管理,成立有商家代表参加的各商业街的统一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大型商业网点的建设与改造必须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设置相应停车场地。

    第三十条 禁止在居住区底商新开设具有安全隐患、污染环境的化工、餐饮、娱乐、洗车场、集贸市场等商业设施。底商网点的设立与管理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已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网点应限期逐步退出市场。

    第三十一条 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的宣传营销与实施。加强对规划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导向,积极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整合各方资源进行商业网点改造、建设。

    第三十二条 完善商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主商业中心、副商业中心、镇级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中心等不同级别的要求,配套基础设施。重点加强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电力、通讯设施、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营造商业氛围。鼓励商业企业应用高科技,推广信息技术,提升商业现代化水平。

    第三十三条 积极推广应用现代技术,走科技兴商之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商业网点项目建设和营运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应用商业地理信息系统(GIS),实时采集各类信息,对商业网点实行动态监测,以及时、准确的信息和先进的手段服务于东莞商业,为政府决策服务。

    第三十四条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发展各类专业性行业协会,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的组织水平,吸纳行业协会参与政策制定、专业咨询、人才培养等各项政务。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培养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指导行业加强行业培训,加大对本地电子、商贸流通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和终身教育。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则和基础资料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划由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日常的实施管理及其解释由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规划自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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