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刊 号:200504
文 件 号:东府办[2005]24号
文件类型: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加强我市散装水泥中转库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随着全市水泥生产企业整治工作的深入,我市水泥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但目前,出现一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中转库。为加强散装水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特通知如下:
一、市经贸局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管理的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市城建规划局要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严格审批散装水泥中转库的建设规划,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流通领域散装水泥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无照经营散装水泥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一律严肃查处。
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充分利用其已有的质量检测手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流通领域的散装水泥进行产品质量检测。
五、市建设局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对进入建设环节的散装水泥实行严格的动态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市环保局要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对经批准已建成的散装水泥中转库要做好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七、有关镇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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