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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增资减债工作的意见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1-23 06:48:29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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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4〕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增资减债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着力防控债务风险的要求,巩固提升农村综合改革系列政策效果,夯实村组发展基础,维护民心社情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组增资减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村组债权管理力度

(一)完善集中催收行动

每年开展村组债权集中催收行动。由市农业局联合法院、宣传等部门,对法律文书已生效但债务人拒不履行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集中强制执行。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要联合司法、宣传、税务、人力资源、供电等部门,对长期积压的应收未收款进行集中催收,对欠款数额较大或拖欠时间较长的债权应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并通过媒体曝光。经集中催收行动确认的“老赖”,录入全市集体资产交易网络平台黑名单。(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协助)

(二)大力化解隐性坏账

隐性坏账是指因债务人死亡、失踪、破产或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有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低、但账面仍未核销为坏账的债权。各镇街要制定方案,指导村组及时核销隐性坏账。为鼓励村组核销坏账,市对镇街、镇街对村(社区)的相关评价指标,剔除当年核销的债权数额。各村组已核销的债权要另册登记,采取收回奖励、打包折让等多种方式进行追讨,努力将集体的损失降至最低。(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各镇街要严格执行农村干部薪酬管理制度,落实好应收款收取情况与干部绩效工资挂钩的规定,提高村组干部追收债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债权管理约谈制度,由镇街对收款率偏低的村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查找原因,商讨对策。(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

二、进一步减轻村组债务利息负担

(一)建立镇村还贷基金

村组资产负债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或高负债村组数合计超过10个的镇街,镇街财政要拨备专项资金或提供担保,扶持村组减债或转贷降息。凡有银信借款的村组,要在每年积累或土地转让收益中提留一定比例用于还债。(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

(二)盘活村组集体资产

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土地、物业产权登记名称不一问题,提高村组抵押借款比例,降低借款利率。各镇街要引导高负债村组清理闲置资产,采取出租、转让、出售等方式变现还债。(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协助)

(三)调整银行借款利率

抓住大力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及村组经济实现增收节支、增资减债良好势头的机遇,由市府金融工作局协调银行机构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村组通过降低借款利率、转分期付息一次还本为分期还本付息、减免复息等方式,减轻村组利息负担。各镇街要督促村组制定和实施还款计划,将减少的利息支出优先用于偿还本金,与银信部门建立互信双赢的借贷关系。(市府金融工作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农业局协助)

三、进一步防范村组隐性债务风险

(一)建立历史担保防火墙

各镇街要结合组级经济统筹清产核资工作,对村组以第三人身份对外提供担保等隐性债务进行彻底清查,完善担保档案。对历史遗留的担保,要指导村组采取变第三人担保贷款为债务人抵押借款、要求债务人加速还款等方式加快解决。对于短时间难以解决的担保,要制定退出担保工作方案,逐步降低担保风险。(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府金融工作局协助)

(二)严控新增担保

各镇街要加强对村组担保贷款的审查,严把村组对外担保关。市府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局要将村组担保贷款须经镇街审查同意等要求函告辖内银行机构,作为银行机构受理村组担保贷款的前置条件,通过第三方监管,防止新的隐性债务发生。(市府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

四、进一步促进村组增收节支堵漏

(一)落实“三类经济”政策促转型

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村组充分利用现行优惠政策,通过自主开发、股份合作、产权租赁、物业回购等方式,整合改造现有土地和物业,培育优化物业型经济;通过统租重建、村企合作、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符合园区开发和产业配套需求的配套设施,探索组建物业管理公司或专门服务部门,着力发展服务型经济;通过信托、合作、入股、投资基金等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开发、产业投资、物业投资,推动发展投资型经济。(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

(二)落实“三个统筹”政策促减负

要加强监督指导,推动镇村用好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统筹资金。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加强村(社区)各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村组负担得到切实减轻。(市财政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协助)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策促节支

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庸懒散奢”等,促使村组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逐步改变集体对村民社保大包大揽的做法,探索调整村民社保以村(社区)为单位捆绑式缴付的缴费机制,进一步从严控制干部薪酬、接待费等支出,从严控制股东分红和公益福利费增长。(市监察局、市社保局、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

(四)落实“两个平台”建设促提效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功能,完善配套机制,加强宣传推广,促进集体资产交易、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进一步合理规范,实现增效堵漏。(市监察局、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电子政务办协助)

五、进一步健全村组增资减债工作机制

(一)健全统计监测机制

市农业局要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彻底摸清集体经济组织家底。要指导村组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合同等台账,实时监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要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重要指标分析核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各相关单位协助)

(二)健全情况通报机制

市农业局要加强与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的沟通,每年制定全市村组增资减债的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每季度通报村组增资减债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向市农业局报送相关情况。(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各相关单位协助)

(三)健全督查问责机制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村组增资减债工作的督查调研,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要完善衡量村组增资减债成效的指标体系,更科学、更准确地评价镇街和部门的工作绩效。要严格执行《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管理制度落实。对于隐报瞒报资产负债情况的村组责任人,查实后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农业局牵头,各镇街属地负责,市各相关单位协助)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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