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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发生一起 特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7-04-12 01:34:12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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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7〕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颁发了《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府办明电〔2007〕43号)及《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明电〔2007〕6号),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在该两份文件上批示:“同意转发市各单位及各镇街,并结合贯彻市“2.13”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认真安排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认真跟踪岗位责任的落实,认真做好节后安全生产的行动,确保生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现将省政府该两份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李毓全市长的批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请各镇街、市有关部门于2月26日前把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公安消防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各镇(街)春节开展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通知

粤府明电〔200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目前,我省已进入火灾多发期,各地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加之春节将至,传统民俗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大量增加,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扭转今年以来我省火灾频繁的势头,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全省消防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责任大于天”的意识,切实落实消防各项责任制,全力以赴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结合贯彻近期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精神,听取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重点解决好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突出抓好镇村一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切实解决基层消防工作不力、失控漏管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集中力量,立即组织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按照“一畅两会”各项工作要求,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突出抓好“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坚决整治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堵、建筑消防设施损坏、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对火灾隐患,要发现一处,责令整改一处,绝不留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要求,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制和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各地要以“远离火灾,平安春节”为主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深入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坚决落实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消防安全执法力度。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认真实施对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消防执法活动,形成督促整改合力。对阻挠、抵制执法检查,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不服从消防安全监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理;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全非法生产经营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一时整改不了而又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存在漏查或检查不周、整改监督不力、行政执法不严的,要视情况轻重,依法追究检查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各级政府要有效整合公安、消防、交通、环保、急救、市政抢修等各种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灾害事故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队执勤装备建设,积极配置高科技消防装备,提升处置重特大火灾和社会突发事件及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冬训活动,掌握辖区“六熟悉”情况,抓紧制订和完善各类公众聚集场所以及节日重大庆典活动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和模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汇总后于2007年3月5日前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7年2月13日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粤府办明电〔2007〕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2月11日14时许,深圳市龙岗区洋华高新科技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副省长李容根、佟星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火灾原因,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督促各市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安全“一畅两会”工作现场会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监管不留死角,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1月份以来,我省在短短不到20天内,连续发生东莞市大岭山镇“1·26”、汕头市潮南区“2·9”和深圳市龙岗区“2·11”三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重特大火灾频发,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消防安全制度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监管死角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当前,我省气温持续偏高,风高物燥,加之春节临近,人流物流加快,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及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101号要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预防火灾事故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近期要结合贯彻落实全省“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听取一次消防工作专题汇报,深入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认真解决本地区消防规划、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经贸、教育、民政、建设、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安全监管、体育、旅游、海事、人防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的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水平。

  对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火灾事故。查明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由领导带队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和“三小”场所,逐一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运行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订等情况。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落实督办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通过行政、法律、经济、舆论手段,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制和防范措施,经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关闭。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接受检查、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政府将对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三、以铁的手腕推动“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省各地要按照省政府“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现场会的统一部署,以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为目标,以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广泛发动各镇(街)、村(居)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场所特别是“三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建档,摸清底数,督促“三小”场所签订防火自律公约和火灾隐患整改承诺书,确保不漏一个单位,不留一处死角。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三小”场所,要大力推广应用智能报警逃生门锁、多用途消防救生梯、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新技术新产品,切实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的能力。

  四、大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各类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持证上岗。同时,各地要以“远离火灾,平安春节”为主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以生产经营场所和社区、农村等为重点,以畅通安全通道、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对贯彻落实本通报要求情况进行汇总,于2007年3月8日前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于2007年3月10日前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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