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金波为拟录用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69-22832606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拟录用人员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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