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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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东府〔2021〕71号)、《中共长安镇委关于印发〈长安镇人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长委〔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安实际,长安镇人民政府制发了《关于印发<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人才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2015年4月,为吸引优秀人才留在长安、扎根长安、建设长安,长安在全市首创推出《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向符合条件的在长安镇投资、经商、就业的非东莞市长安户籍的外来人口发放优才卡。持卡人可享受子女入学教育、医疗、住房优惠、就业、投资创业、文化、政治待遇、户籍、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增强人才对长安的归属感,从而促进长安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两次修订,《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原方案》)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深入落实人才强镇发展战略,继续发挥长安镇“优才卡”制度积极作用,为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对《原方案》重新修订。
二、修订依据
1.《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东府〔2021〕71号)
2.《长安镇人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长委〔2022〕34号)
三、主要内容
《新方案》共分为申请对象、主要功能、发放规模和分配、申办程序、优才卡期限、管理服务、设计及使用、职责分工、监督检查、附则十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才卡”的申请对象。分为四大类:经济及就业贡献型、学术技能型、企业推荐型、定向发放型。
(二)“优才卡”的主要功能。分为九大类服务:政务服务、购房优惠服务、子女教育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医疗救助服务、健康保障服务、文体服务、投资创业服务、党团服务。
(三)“优才卡”的发放规模和分配。采用定额发放及定向发放两个方式,定额发放“优才卡”不超过300张,其中经济及就业贡献型占30%,学术技能型占40%,企业推荐型占30%;定向发放根据申请量核定。
(四)“优才卡”的申办程序。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文件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申请、集中审核、网上公示的流程办理。
(五)“优才卡”的期限。“优才卡”有效期从核发当年元月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自动失效。在有效期内,持卡人不能重复申请。
(六)“优才卡”的管理服务。明确“优才卡”管理机构、信息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管理、管理服务平台的要求。
(七)“优才卡”的设计及使用。明确实体卡的具体信息及使用注意事项。
(八)“优才卡”的职责分工。明确各职能单位的分工。
(九)监督检查。明确内部审核监督机制。
(十)附则。明确“优才卡”的实施要求。
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关于印发〈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长府〔2021〕23号)同时废止。具体事项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881176转327或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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