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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3-28 15:51:1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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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和《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号)》的统一安排部署,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下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1+1+6”工作思路。紧密围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任务和价值追求,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建设”等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衔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建立覆盖全镇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常平”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坚守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上,根据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属性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形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突出重点、覆盖全域。结合我镇环境保护目标、重点生态环境指标目标、产业发展定位及发展现状、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现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实际情况,确定问题识别重点方向,针对布局管控、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等提出可落地的对策措施。

  科学衔接、统筹联动。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应注意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东莞市“三线一单”成果要求,分区分类提出建设项目布局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管控要求,为后续项目落地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共建共享,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成果向社会公布共享,“三线一单”成果及信息系统与各部门共享,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需求以及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实施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协调,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更加优化,人居环境更加整洁优美,为实现碳排放达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建设美丽常平的远景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常平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2.78km2,占镇域面积的2.69%,集中分布在常平镇朗洲村。一般生态空间划定面积为3.07km2,合计生态空间面积为5.85km2,占镇域面积的5.66%,主要分布在朗洲村、九江水村。

  ——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市下达目标内,O3-8h第90 百分位数浓度不高于160靏/m3;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地表水劣V类水体、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维持100%。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下达目标。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市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其中,用水总量控制在9819万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量、单位GDP能耗达到省下达目标,碳达峰年限达到省设定要求。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常平基本建成。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全镇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个,包括1个优先保护单元和5个重点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为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包括东莞旗岭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等重要生态空间,面积为5.85平方公里,占镇域面积的5.66%。

  ——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涉及水、大气等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为环保产业基地等产业集中分布区域和人口密集区。全镇共划定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97.42平方公里,占镇域面积的94.34%。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省、市管控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镇“三线”划定情况,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镇域“1+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常平镇总体准入清单,“6”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

  (一)常平镇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1.空间布局约束

  加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中的东莞旗岭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下称“两高”)行业产业布局,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严格管控“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原则上严禁新建、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推动化学制浆、电镀、鞣革、印染等重点污染项目集聚发展,新建、迁建项目需进入专业基地集中管理。积极推进电子信息制造、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除重点建设项目外,新建、迁建电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钝化、电泳等涉水表面处理工艺的项目需进入专业基地或共性工厂。

  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投资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引导涉及VOCs排放的相对独立生产工序进入共性工厂建设,重点清理整顿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散乱污”企业迁入共性工厂实行规范管理、集中治理。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新建、扩建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全面淘汰燃煤燃生物质锅炉,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必须按期停用或改用清洁能源;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分散供热锅炉,加快寮步-松山湖片区及周边区(含常平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工程。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合理确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区域。镇域范围内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混杂程度较高的区域,建议生活空间与产业区域之间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缓冲空间内的产业以无污染和生态破坏小的产业为主。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区域,严格制定准入标准,引导畜禽养殖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资源能源利用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各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培育绿色交通体系,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大力推动出租车、轻型物流车、市政领域车辆纯电动化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应用。

  合理分配水资源,保障主要河涌基本生态流量。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执行《广东省用水定额》,电力、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电镀等高耗水行业需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提高电镀、印染等专业基地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有色金属等高耗水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包含节约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

  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推进“三旧”改造,优化整合工业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等燃烧设施;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燃烧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

  3.污染物排放管控

  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建设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建设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纳污水体超标或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建设项目实施主要水污染物减量替代。

  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总量管控工作,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只减不增。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大力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统筹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和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常平镇热点联产项目“煤改气”;严格实施涉工业炉窑企业大气分级管控,全面推动B级及以下企业工业炉窑燃料清洁化替代;开展天然气锅炉降氮脱硝治理,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落实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管理要求。石马河流域严格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要求。积极推动涉及生产废水和VOCs排放的企业安装主要污染物全过程智能监控设施,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巩固黑臭水体消除整治效果,防止反弹。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实施常平镇东部污水处理厂、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的二期工程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落实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管理要求。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有针对性补充市政道路缺漏的截污次支管网,推进汇水区雨污分流工作,严格控制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加强已建成常平镇东部污水处理厂、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按排水地块有序推进雨污分流工作。区域还应注重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农田种植区要通过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倡施用有机肥。

  4.环境风险防控

  加快镇域及环保产业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加强跨镇街(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作。全力避免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事件)。推动常平环保专业基地开展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定期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限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重点对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核与辐射污染、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存在发生地表水污染和危险废物污染等潜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开展定期排查,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对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加工企业和专业基地的环境监管,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点区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大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农用地土壤有关监测活动。

  构筑多水源供水格局和互联互通供水网络,提高供水系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东深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环境风险防控,定期组织水源地污染事故环境应急演练,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防与预警体系。

  (二)常平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详见附件4。

  四、实施应用和调整更新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三线一单”管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深度嵌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区建设规划、行业的发展规划等各项规划中,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宏观调控和战略引导作用,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加强全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强化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定期开展评估,便于长效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成果落地及应用

  从区域的生态环境特征和发展定位出发,重点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结合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定适用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断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充分理解“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系统落实到国土空间上,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综合调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融入综合决策,为我镇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布局优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定期评估调整更新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更新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以及项目专家预审等在环境管理中的全面应用实施,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对环评管理的优化,实现更加精简、科学、高效;在生态环境管理层面,扎实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加强数据共享、信息公开和宣传培训,加快应用平台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的大数据和智慧监管系统;让“三线一单”成为镇委、镇政府宏观决策的科学工具。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1.东莞市常平镇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doc

     2.东莞市常平镇陆域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doc

     3.东莞市常平镇环境管控单元图.doc

     4.东莞市常平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doc

     5.关于《东莞市常平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6.关于《东莞市常平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说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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