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洪梅分局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执法股、指挥调度股。
二、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生活垃圾和余泥渣土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相关公益活动,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洪梅分局共有编制数23名,其中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7人,另外,有离退休2人,聘用人员11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度收入决算772.62万元,其中:决算拨款772.6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
2017年决算总支出7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681.6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79.3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档案管理系统购置费用、洪梅大道南段交通设施工程、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区域生态补偿费、统一换装费等。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合计 |
| 合计 | 761 |
一 | 基本支出 | 681.67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681.67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79.33 |
2070108 | 文化活动 | 20.78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5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15.31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4.22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21.52 |
注:上表按《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9.74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2、公务用车费用 | 9.74 | 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 **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辆。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74 | 现有公务用车3辆 |
3、公务接待费用 |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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