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律服务科
◆签发货物一般原产地证、优惠原产地证,证明出口货物原产于中国;
◆签发ATA单证册,适用于一般临时进出口货物;
◆指导国际商会签发商事证明书,适用于货物、服务、技术等国际贸易活动中的文件鉴证;
◆指导国际商会签发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提升出口商品品牌知名度及竞争力;
◆指导国际商会代办领事、海牙认证业务;
◆开展经贸摩擦应对工作,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
◆协助经贸仲裁、调解经贸纠纷;
◆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提供企业开展国际经营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统筹东莞市RCEP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6-769-22113276
+86-769-22835965(市民服务中心)
传真:+86-769-2211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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