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江街道本科生引进配套暂行办法》(万办〔2022〕17号)、《万江街道创新人才引进培养配套暂行办法》(万办〔2022〕18号)和《万江街道人才引进奖励暂行办法》(万办〔2022〕19号)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万江街道本科生引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人才引进奖励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
二、万江街道本科生引进补贴相关事项
(一)受理范围
1.申领综合补贴须的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我街道,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学士学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在我街道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B.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C.引进后在我街道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税满6个月。
2.申领综合补贴须的人才所属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东莞市协同倍增企业;
②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③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④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⑤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⑥在我街道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⑦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⑧经认定的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⑨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⑩经认定的万江街道倍增企业;
以上企业2022年度的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1-10类企业,如对上述企业名单有异议,请咨询22189613,涂先生)。
(二)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最高补贴额度5000元/人,其中申请时具有我街道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申请时不具有我街道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50%补贴,补贴方式由街道财政全额承担并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申报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套 |
申请表 | 下载附件2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需清晰、准确,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 验原件收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或境外的学士学位) | 本科学历或学位毕业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1 |
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 打印税务部门提供的在万江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 1 |
劳动合同 | 需提交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 | 1 |
在莞开户银行卡 | 收复印件(建议首选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 1 |
户口本(非必要材料) |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选择户籍在万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的,无须提供该项材料。 | 1 |
社保记录 | 所打印的社保记录需载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万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连续在现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并仍在现单位参保”两个条件。 | 1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 |
三、万江街道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补贴相关事项
(一)创新人才引进补贴
1.申领综合补贴须的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我街道(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街道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B.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街道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C.申请时已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D.引进后在我街道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税满6个月。
2.申领综合补贴须的人才所属单位为1-10类企业。
3.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创新人才引进补贴标准
分类 | 条件类别 | 最高补贴额度 | 补贴标准 | 补贴方式 | 资金来源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 正高级职称 (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3万元/人 | 申请时具有我街道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申请时不具有我街道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50%补贴。 | 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 街道财政全额承担 |
副高级职称 (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2万元/人 |
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万元/人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1万元/人 |
学历、学位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2万元/人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1万元/人 |
纳税类 | 上年度在我街道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 0.8万元/人 |
创新人才引进申报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 求 | 份/套 |
申请表 | 下载附件3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需清晰、准确,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 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 验原件收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1 |
2.中级以上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提交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省职称系统无法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分局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提供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所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并截图查验结果提交。 |
4.纳税: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3 万元以上 | 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2021年度)在万江街道纳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证明。 | 1 |
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 打印税务部门提供的在万江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 1 |
劳动合同 | 需提交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 | 1 |
在莞开户银行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建议首选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 1 |
户口本(非必要材料) |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选择户籍在万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的,无须提供该项材料。 | 1 |
社保记录 | 收原件,所打印的社保记录需载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万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连续在现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并仍在现单位参保”两个条件。 | 1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 |
(二)创新人才提升补贴
1.申领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具有我市户籍;
B.申请时与企业签订1年或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C.在我街道依法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税满6个月;
D.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在我街道工作期间(以在我街道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2.申领综合补贴须的人才所属单位为1-10类企业。
3.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创新人才提升补贴标准
分类 | 条件类别 | 资助标准 | 资助方式 | 资金来源 |
职称、职业资格类 | 取得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5万元/人 | 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 街道财政全额承担 |
取得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万元/人 |
取得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0.5万元/人 |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0.5万元/人 |
学历、学位类 |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1万元/人 |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0.5万元/人 |
创新人才提升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 求 | 份/套 |
申请表 | 下载附件4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需清晰、准确,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 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 验原件收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1 |
2.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原件、网上查验截图 | 对在本市取得或经本市同意委托评审取得职称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省职称系统首页的“证书查询”栏目或局官网(以下简称局官网)或“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核实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对在本市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市人社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核实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所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并截图查验结果提交。 |
|
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 打印税务部门提供的在万江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 1 |
劳动合同 | 需提交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 | 1 |
在莞开户银行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建议首选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 1 |
户口本 |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选择户籍在万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的,无须提供该项材料。 | 1 |
社保记录 | 收原件,所打印的社保记录需载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万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连续在现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并仍在现单位参保”两个条件。 | 1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 |
四、万江街道人才引进奖励
(一)受理范围
1.申领人才引进奖励的企业需为1-10类企业。
2.企业申领人才引进奖励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我街道(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街道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B.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C.企业申请人才引进奖励时,所属人才已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D.引进后在我街道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税满6个月。
(二)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人才引进奖励标准
分类 | 条件类别 | 奖励标准 | 奖励方式 | 资金来源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 引进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2万元/人 | 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企业账户 | 街道财政全额承担 |
引进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0.8万元/人 |
引进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0.5万元/人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 引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0.5万元/人 |
学历、学位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0.8万元/人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0.5万元/人 |
人才引进奖励申报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套 |
申请表 | 下载附件5并打印申请表,申请单位填写相关信息需清晰、准确,经办人亲笔签名,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 1 |
所属人才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上传,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1 |
1.所属人才属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1 |
2.属中级以上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省职称系统无法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分局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提供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上传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
3.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所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并截图查验结果提交。 |
所属人才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 打印税务部门提供的在万江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 1 |
所属人才劳动合同 | 需提交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 | 1 |
所属人才社保记录 | 所打印的社保记录需载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万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连续在现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并仍在现单位参保”两个条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收复印件 | 1 |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 1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 |
五、办理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上述补贴奖励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局窗口(在微信小程序“i莞家”中预约“万江政务服务中心-万江人社分局-就业创业、人才类业务”办理)。
(二)资料审核
人社分局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三)审核公示
审核通过后,由人社分局将相关奖励情况在万江街道政务网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奖励发放
公示期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完成审核后,将本科生引进补贴、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补贴款项拨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人才引进奖励款项拨至申请企业基本账户。
附件:1.2022年度符合条件企业名单(1至10类)2.万江街道本科生引进补贴申请表3.万江街道创新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4.万江街道创新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5.万江街道企业人才引进奖励申请表.docx
2022年万江街道本科生引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人才引进奖励补贴申报公告.pdf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
2023年2月24日
(咨询电话:22179978,23159479)